相对剩余价值矛盾_超额剩余价值_相对剩余价值(4)
[(2)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的关系。作为农业中的不变资本要素的农业原料价值]
考察洛贝尔图斯的理论时要回答的问题,总的说来,归结如下。
预付资本的一般形式是:
不变资本可变资本
机器原料劳动力
不变资本的两个要素,一般地说,就是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劳动对象不一定是商品,不一定是劳动产品。因此,劳动对象作为劳动过程的要素虽然永远存在,但作为资本的要素可能不存在。土地是土地耕种者的劳动对象[4],煤矿是煤炭业者的劳动对象,水域是渔夫的劳动对象,森林是猎人的劳动对象。但是,当上述劳动过程三要素也作为资本三要素出现,就是说,它们三者都是商品,都是一种具有交换价值并且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的时候,资本具有最完整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这三个要素也就都进入价值形成过程,虽然机器不是按它进入劳动过程多少,而只是按它被劳动过程消耗多少进入价值形成过程。
现在的问题是:缺少其中一个要素,能否使缺少这个要素的生产部门的利润率(不是剩余价值率)提高呢?一般地说,这个问题可由下面的公式本身来回答:
利润率等于剩余价值和预付资本总额之比。
全部研究是在这种假定下进行的:剩余价值率不变,就是说,产品价值在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分配不变。
[448]剩余价值率=m/v;利润率=m/(c+v)。因为m’即剩余价值率是既定的,v也就既定,而且m/v被假定为常量。所以,m/(c+v)的量只有在c+v变化时才变化,又因为v是既定的,所以m/(c+v)只有在c减小时增大,或者在c增大时减小。并且,m/(c+v)的增大或减小,不是同c∶v成比例,而是同c∶(c+v)之和成比例。假设c=零,那末m/(c+v)=m/v。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利润率等于剩余价值率,而这就是利润率不能超越的极限,因为任何计算方法都不能改变m和v的量。如果v=100,m=50,那末m/v=50/100=1/2=50%。现在如果加上不变资本100,那末利润率=50/100+100=50/200=1/4=25%。利润率减了一半。如果把150加到100上,那末利润率=50/(150+100)=50/250=1/5=20%。在第一种情况下,总资本=v=可变资本,因而利润率=剩余价值率。在第二种情况下,总资本=2×v,因而利润率只有剩余价值率的一半。在第三种情况下,总资本=[2+(1/2)]×100=[2+(1/2)]×v=(5/2)×v。在这里,v只是总资本的2/5。剩余价值=v的1/2,100的1/2,因此只是总资本的2/5的1/2,也就是说,只是总资本的2/10。(250/10=25,而250的2/10=50。)而2/10就是20%[也就是说,利润率是剩余价值率的2/5]。
因此,这些是一开始就确定了的。如果v和m/v不变,那末c这个量究竟由哪些部分构成,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如果c是一定量,例如等于100,那末,不论c分成50是原料和50是机器,或者10是原料和90是机器,或者0是原料和100是机器,或者反过来,都完全没有关系,因为决定利润率的是m/(c+v)这个比例;构成c的各个生产要素,作为价值部分,同整个c之比究竟如何,在这里是没有关系的。例如,在煤的生产中,可以把原料(本身又用作辅助材料的煤除外)看作零,而假定全部不变资本都是由机器(包括建筑物、劳动工具在内)构成。另一方面,在缝纫业者那里,可以假定机器等于零(就是说,在大缝纫业者还没有应用缝纫机的地方,另一方面,象目前伦敦有一部分做法那样,甚至把建筑物都节省掉,让自己的工人在家里劳动;这是件新鲜事:第二种分工又以第一种分工形式出现[5]),于是,在这个缝纫业者那里,全部不变资本都归结为原料。如果煤炭业者把1000花费在机器上,把1000花费在雇佣劳动上,缝纫业者则把1000花费在原料上,把1000花费在雇佣劳动上,那末,在剩余价值率相等时,这两种情况下的利润率也相等。我们假定,剩余价值=20%,在这两种情况下,利润率就都=10%,即200/2000=2/20=1/10=10%。因此,如果说c的组成部分即原料和机器之间的比例,对利润率有影响,那只有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才可能:第一,如果c的绝对量由于这个比例发生变化而有了变化;第二,如果v的量由于c的组成部分之间的这个比例而有了变化。这里,必定是生产本身发生了有机变化,而不能归结为这样一个简单的同义反复:如果c的一定部分在总数中占较小的部分,那末c的另一部分在总数中一定占较大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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