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_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3条_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21)
1952年7月,经政务院批准,划设县级的木旱藏族自治区 1955年改称自治县 。1952年10月,正式成立了凉山彝族自治区 1954年改称自治州 ,凉山地区完成 了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的工作。此外,从1984年到1988年,凉山还为州内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6个少数民族建立了13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为民族自治地方充分行使自治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凉山州第八届人民中的少数民族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中的主任民族成分为例,有关数据显示:凉山彝族自治州第八届人大代表应选410人,实选410人,按民族成分分类,汉族代表207名,占代表总数的50.1%;彝族代表163名,占代表总数的39.8%;藏族代表13名,占代表总数的3.2%;代表9名,占代表总数的2.2%;蒙古族代表4名,占代表总数的0.98%;苗族代表1人,占代表总数的0.24%;布依族代表2人,占代表总数的0.49%;纳西族代表2名,占代表总数的0.49%;傈僳族代表3名,占代表总数的0.7%;傣族代表1人,占代表总数的0.24%;白族代表2人,占代表总数的0.49%;满族代表2名,占代表总数的0.49%①。第八届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为苏呷沙且 彝族 。
可见,凉山州第八届人大代表的民族构成体现了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的比例和地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较好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权利。 此外,在凉山州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及其职能部门中,都配有一定数量的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也得到了足够的重视。 目前,全州建立了州委和各县、市委党校和民族干部学校,经常性地在大专院校举办短期培训班,将少数民族干部送到、省委党校培训深造,把优秀的大学生放到社会实践中接受锻炼,使一批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起来。o《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志》 修订稿 。 2005年凉山州州级pq套班了及法检“两长”少数民族干部领导比例① ~\、N竺 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比例 单位 凉山州州委 46.2% 凉山州人大 63.6% 凉山州 50% 凉山州政协 41.7% 州法、检两长 50% 凉山州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以及自治机关民族干部的合理配备,较好地贯彻 了《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实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化也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三 经济迅速发展,充分保障了经济建设自治权 在《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自治权的规定中,经济建设方面的自治权所占比例最大。
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有权根据国家的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舰划,各民族自治地方结合实际,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目标和措施;有权根据本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财力、物力和其他具体条件,自主地安排地方基本建设项目,自主地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等。凉山州通过行使经济建设自治权,充分调动了全州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当地的潜力和优势,取得了经济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尤其是进入新阶段以来,紧紧抓住西部大丌发机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工农业生产,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尤其在安宁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和天然林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方面,在全国30个自治州中成绩显著,保持了国民经济良好的增长势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元,突破1000美元大关;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5年的8.1%。资料米源:凉山州彝族奴隶博物馆展板。 35 11位上升到第8位,在跨越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07年,全卅IGDP达到450.6亿元,比上年增长14.8%,人均GDP达到10393元,增长14.4%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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