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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_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3条_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18)

2017-01-11 11:00 网络整理 教案网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凉山地区的实践,经历了一段复杂的过程。 1949年,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就明确地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 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所以,西昌地委在筹建的时候,就注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建立民族区域自治。 1951年1月16日,在访问团的直接帮助下,凉山第一个彝族区域自治人民——西昌县红毛妈姑彝族自治区 在宪法通过之前,当时的各级自治地方统称为 自治区 人民正式成立。该区辖8个乡、45个村。区委员会由16人组成,其 中彝族11人、藏族1人、汉族3人,J下副区长都由彝族担任。同年4月16日至22同,彝族聚居的昭觉县召开了第一次各族各界人民,会议宣布成立昭觉县彝族自治区人民,西昌专区副专员瓦扎木基兼任县长圆。 1952年4月30日,政务院批准组建一个地区级的凉山彝族自治区,下设昭觉、会阳、美姑、布拖、普格、普雄、喜德7县。其中,原来西昌专区所辖的部分彝族聚居区也划归凉山彝族自治区,自治区归西康省领导。

1952年9月25日至10月7日,凉山彝族自治区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昭觉召开。会议对自治的性质、职权、责任、人选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协商,选举了自治区人民组成人员,经国务院批准,瓦扎木基为自治区人民主席,张荣、王海民、周全杰为副主席,委员共36人,其中彝族27人,汉族8人,苗族1人。10月7 日,凉山彝族自治区人民正式宣告成立,首府设在昭觉,原昭觉彝族自治县随即撤销。之后,原西昌专区也积极筹建民族区域自治,先后建立了冕宁、盐源、盐边、宁南、会理等彝族自治县、木里藏族自治县等,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这一地区的普遍推行。各级自治的建立,在宣传中国党的民族政策,调动。金炳镐主编:《民族纲领政策文献选编》,第415页,民族大学 ;版社,2006年。。伍精华著:《我们是这样走过米的——凉山的变迁》,第73负,民族iII版社,2002年。 29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加强自治民族内部的团结,巩固各民族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从组织上给予了保证。 1954年4月,我国第一部《宪法》颁布实施。根据宪法规定,地区一级的自治统称为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区更名为凉山彝族自治州。

1956年开始的改革,经过各方面三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全面的胜利,各级地方自治,尤其是基层,经过改革的洗礼,得到巩固和发展。 1965年8月6日,经第三届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制定的《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各级人民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正式颁布,对自治州各级人民和人民委员会的组成、自治州行政区域划分、自治权利等各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促进了自治州各级人民和人民委员会等自治机关的组织建设和机构健全,进一步完善了自治权力。 “”期间,凉山州的民族区域自治名存实亡,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受到侵害,行政区域也经过了曲折的变化。 197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西昌地区建制,并入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府从昭觉搬迁至西昌。 1981年6月,凉山州第四届人民选举产生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恢复人民∞。随后各县、市也先后建立了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恢复和健全了自治州各级自治机关,加快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全面落实。三、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 1984年10月1日《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凉山州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始终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这部法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这一法律具体实施,做了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