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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3个相加等于30 [公告]美年健康: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9)

2019-03-22 00:08 网络整理 教案网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及中

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3,121,566,956股的20%,即624,313,391股(含

624,313,391股),满足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 = Q0 *(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4,5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

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

98,142.47

90,000.00

2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54,659.35

53,000.00

3

终端信息安全升级项目

17,920.00

17,920.00

4

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9,360.00

6,54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5

补充流动资金

37,136.00

37,136.00

合计

217,217.82

204,596.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

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需要量,不足

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