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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3个相加等于30 [公告]美年健康: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2)

2019-03-22 00:08 网络整理 教案网

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利润分配的计划

1、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

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

红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但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实施

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

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履行相应

决策程序。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二个月内实施完成。

(八)违规占用情形

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东应分

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如下:

1,210,741,353.004,489,272,536.1792,526,982.6188,052,582.75。1,210,741,353.004,489,272,536.1792,526,982.6188,052,582.755,880,593,454.53。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210,741,353股。

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210,741,353股。注:本公司本年资本公积减少1,210,741,353.00元系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421,482,706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上述权

益分派已获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