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适合去哪个国家 布鲁克林孤儿读后感10篇(13)
既然套路难逃,作者纷纷在侦探身上大做文章,智商平庸的侦探,神经质的侦探,认知水平低下的侦探,甚至,爱说谎的侦探。于是,一个经典传统的侦探故事,就从这些千奇百怪的窥视孔中,扭曲成一个“后现代侦探故事”,惟其如此,故事才有双重的戏剧性,双重的迷惑性,双重的乐趣。
乔纳森·勒瑟在他的处女作《没妈的布鲁克林》里,就创造了这样一个后现代侦探:莱诺尔·艾斯罗格,布鲁克林的孤儿,妥瑞氏症患者。妥瑞氏症是一种后现代疾病,表现为言语、意识与肢体的强迫性抽动。妥瑞氏症患者无法自制地计数、抚摸物品、重复字词,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进行语音语义联想,直到吼叫出各种污言秽语,因此又称“抽动秽语综合征”。患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语言的喷涌,与其说是说者在言说,不如说是语言本身在言说。
“在妥瑞氏症的梦境中,你摆脱了抽动
或者抽动摆脱了你
你与抽动并肩而行,惊讶地发现你被抛在它身后”
在莱诺尔的梦境中,读者将会明白,身染妥瑞氏症的语言,才是这部侦探小说的真正主人公,而莱诺尔只是困窘不堪跌跌撞撞地跟在它的身后,为这个冲动暴烈的小魔鬼所犯下的劣行道歉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没妈的布鲁克林》是一部“元小说”,我们的侦探患的是“元妥瑞氏症”。
颇有喜感的主人公在布鲁克林下城的某男孤儿院的图书室长大,从字句中汲取成长必备营养,也许汲取地太多太杂,导致了他的消化不良,这语言文字的消化不良症,在他身上附体,具有他的真实自我所不可企及的表演人格。妥瑞氏症统治主人公,让他时而冲动如同暴龙,时而温柔如同诗人,震撼如同先知。
“我有妥瑞氏症。我的嘴巴一刻都不肯停歇,尽管多数时候我只是低语,或像大声朗读一样默念,喉结不住跃动,上下颚的肌肉颤抖着,像是面颊底下埋了颗微型心脏,声音沦为囚徒,悄然逸出的字词仅仅是它们自己的幽魂,是没有气息和音调的废壳。在这种音量无限减弱的形式里,字词冲出我宛如丰饶之角的大脑,去世界的表层溜上一圈,像琴键上的手指,温柔地拨弄现实。爱抚现实,触碰现实。它们是隐形的维和军队,是崇尚和平的游牧部落。它们没有恶意,旨在调解、诠释、按摩心灵。它们在所有地方消除不完美之处,头发要梳理整齐,鸭子要排成一行,草皮要时时更换。给餐具编号,一一擦拭锃亮。轻轻拍打老妇人的臀部,招来格格笑声。只是——唉,阻碍就在此了——等它们觉得完美已经过度,等世界表层已经打磨光滑,老妇人也都一个个心满意足,这时候,我这支小军队就要造反,就要烧杀劫掠了。现实需要这儿那儿有个毛刺,地毯需要瑕疵。字词开始神经兮兮地拉扯线头,寻找能用力的位置,寻找能下手的弱点,寻找能攻击的耳朵。于是,那种强烈的欲望来了,催逼我在教堂叫嚷,在托儿所叫嚷,在坐满人的电影院叫嚷。开始时只是小小瘙痒而已,无关紧要的小小瘙痒,但很快就化作受到阻拦的激流,大坝受压变形。诺亚的洪水。这样的瘙痒就是我的全部生活。说着说着它又来了。捂住耳朵吧,打造方舟吧。
“吃我啊!”
主人公莱诺尔,或者,主人公妥瑞氏症,其本领在于能将所有语言变成舌尖上的太妃糖,将简洁的语素拉扯成灯丝般纤细的线索,令其在人物脑袋的回声室地板天花板与四壁间反复弹跳。
而这循环无尽的语言反馈也隐喻了作为一个后现代侦探,他和他的孤儿伙伴们在信息过爆的城市中发现的信息和线索的循环反馈而最终无用的命运。就像品钦的《拍卖第四十九批》里那个女版俄狄浦斯,后现代侦探在城市中探索,却发现回声室就是整个纳西索斯化的世界。
在我看来,妥瑞氏症有点像手机和笔记本,是一种身体的延展,而身体的延展,也就是麦克卢汉所说的“无痛截肢”。按照某种印度瑜伽的说法,莱诺尔的“喉轮”被封锁了。让他过度言说的不是他,是患了强迫症的语言本身。计数、抚摸物品、重复字词,对他来说是同一种行为,都是强迫言说。“抽动秽语综合征”只是个“伴随终生的巨大标签”。他卡通化地,夸张而爆笑地,隐喻了这个世界的病情。
你真心很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