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沙群岛旅游团 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4)
推进旅游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和评定》(GB/T 31381-2015)要求,加快海南旅游集散中心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海南省旅游厕所专项规划》,标准化建立和管理旅游厕所。执行《海南经济特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加强旅游度假区和旅游公路的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旅游咨询与服务、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监管、旅游交通引导标识和自驾游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十六条 政策保障
优化旅游用地和用海政策。在符合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前提下,全面落实国土部、住建部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加大对旅游扶贫、旅游厕所、省市重点旅游项目用地保障。支持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优化海域资源配置,支持和保障重大涉海旅游项目建设。推广土地利用差别化管理。对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无居民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及确立的重点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探索建立重点旅游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用地审批流程,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完善旅游对外开放政策。发挥“落地签证”和“入境免签”政策效应,进一步研究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积极争取“全球免签”政策。推进构建泛南海旅游经济合作圈,进一步开展好邮轮边境旅游。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合作,发挥好岛屿观光政策论坛的作用。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行协会等国际旅游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海南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争取向境外旅行商放开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经营权。鼓励各市县政府、各部门围绕宣传推广、招商引资、学术交流、科技和文化交流等,积极开展“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国际交流合作。
落实旅游交通政策。持续优化海陆空立体交通进入方式;完善4A及以上景区的交通进入方式,建设旅游风景道、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游”设施。拓展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邮轮码头等客运枢纽的旅游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增设休憩娱乐、物流、票务、旅游信息和特色产品售卖等服务功能,设置房车车位、加气站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设施;鼓励在国省干线公路路侧富裕路段设置驿站、观景台、厕所等设施,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场建设力度,鼓励在干线到旅游景区之间增设停车场并实现景区接驳服务。鼓励开通至景区景点的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鼓励在黄金周、小长假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开通定制旅游线路,增强城乡客运线路服务乡村旅游的能力;加强旅游交通信息服务,建立交通、旅游等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和旅游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机制。
强化惠民便民政策。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确保居民的休闲时间。探索发展福利旅游,给老年人、青少年学生、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旅游优惠保障。推行旅游年票制,创新联票类型,确保本地居民享受折扣优惠,提高居民的出游积极性。鼓励全省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教育基地等发展,实现向社会群体免费开放,扩大市民及游客的休闲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