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沙群岛旅游团 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3)
第五十三条 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支持。加大省、市县对旅游产业的资金投入,加强对海洋、森林、农业等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与旅游发展密切相关领域的资金扶持力度,探索建立稳定的逐年资金递增机制。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和改造升级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椰级乡村旅游点等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奖励。
整合财税资源。鼓励各市县将各项涉文、涉农、涉旅等各项财政资金进行整合,与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融合使用。落实旅游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旅游企业“营改增”工作。
支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推动财政和大型企业、金融机构联合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旅游产业要素的提升改造、旅游产业融合和新业态新产品开发,以及重大旅游项目和重要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优化投融资环境。鼓励有资质的企业和政府合作,通过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参与旅游基础设施及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构建全方位旅游投融资服务体系。
第五十四条 人才保障
加快专业旅游人才培育。加大政府在旅游人才培养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旅游学校及各类国际化旅游教育和培训基地的建设。培育旅游业紧缺人才,建立旅游新业态人才培训基地。支持产学研发展模式,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旅游业产学研战略联盟。提升旅游行政人员管理水平,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培训,尤其注重对国际服务标准、国际礼仪的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多语种服务水平,加强接待入境游客的服务能力。推进海南大学、热带海洋学院等高校与境外知名旅游学院联合办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开拓海外培训、实习渠道。
推进国际旅游人才引进。引进海洋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高尔夫旅游、会展旅游、邮轮游艇旅游、康疗保健旅游等方面高层次、国际化专业人才。以旅游产业园区为载体,建立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基地。鼓励海南籍旅游专业人才回乡工作。
改善旅游人才发展环境。建设旅游人才创业平台,鼓励旅游人才创办旅游企业、开展创新型研究。优化旅游人才流动引导政策,畅通旅游就业渠道。完善旅游人才发展和管理制度。创新旅游人才激励政策,构建旅游人才交流、集聚平台。
优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体系。积极建设领军、骨干和急需紧缺三类旅游人才队伍,充分发挥重点人才引领带动作用。建立专家智力支持系统,引进一批国内外顶级专家学者,为海南省旅游行业的人才队伍提供专家智库的长期支持,提高旅游人才配置效能。发挥海南生态优势,吸引“候鸟型”人才,创新“候鸟型”人才的登记、选用机制,建立健全“候鸟型”人才库,强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海南旅游业快速发展。
第五十五条 标准化保障
构建旅游标准化领导体制。成立海南省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与指导全省旅游标准化工作。设立省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创新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积极鼓励海南旅游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开展对新制定旅游服务标准内容的技术审核。对各景区景点、旅游饭店、旅游交通、旅游餐饮等旅游企业的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
加快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海南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共同组成的海南旅游业标准化体系,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研究制定体现海南地方特色的旅游服务标准。强化行业监管,积极推动各项标准的规范实施。
舰艇再多管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