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案下载 > 正文

罗马帝国崩溃 韦森:近代西方世界兴起原因的再思考(7)

2017-12-27 02:07 网络整理 教案网

罗马帝国崩溃_罗马帝国灭亡时间_罗马帝国灭亡的原因

如果说再一个经济中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与私有财产制度安排有关,那么,又是什么决定了私有财产制度的生成?换句话说,导致近代西方世界兴起的私有财产制度出现的因素是什么?这显然又是更深一层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诺思(North, 1981, p.17)的明确解答是,“理解制度结构的两个主要基石是国家理论和产权理论”;“因为是国家界定产权结构,因而国家理论是根本性的。最终是国家要对造成经济增长、停滞和衰退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从这一认识出发,诺思(North, 1981, p.20)得出了如下结论:国家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一悖论使国家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因而诺思主张,在任何关于长期变迁的分析中,国家模型都应占据重要的地位。

诺思的国家理论的基本思想又是怎样的呢?按照诺思(North,1981,p. 21)的解释,理解国家关键在于它“为实行对资源的控制而可能采用暴力”。因此,诺思认为,离开产权,人们很难对国家作出有效的分析。出于他的来自新古典主义“理性经济人”的分析精神,诺思认为,具有一个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统治者的国家模型,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一是统治者在与选民的交换过程中,国家为取得收入而向选民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其二是国家统治者为达到国家收入最大化而为每一个社会集团设计产权制度;最后是由于国家组织者总是面临其他国家和现存社会中可能成为未来统治者的个人的潜在竞争,因此,统治者垄断权力的程度是各个不同选民集团替代度的函数” (参North,1981,pp. 23-24)。说到底,在诺思的心目中,是国家统治者基于其个人利益的计算,为市场的参与者设计产权规则和建构财产制度。譬如,在20世纪80年代后出版的一些著作中,尤其是在《经济史上结构与变迁》一书中,诺思一再指出,国家所提供的基本服务是人们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博弈规则。这些社会博弈规则(包括产权形式)则完全取决于国家的统治者对其收入最大化追求。这里我们暂且不去深究国家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组织形式的建制其本质和存在理由是什么(这已经部分超出了社会制度的经济分析的研究范围),单从诺思认为国家存在以及其职能是其内部统治者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来发明、设计、界定和实施产权和其它社会博弈规则这一点来看,这一见解本身就意味着经济运行的种种规则、约束和规范不是来自在现实交易或交往中的当事人的活动过程或者说经济博弈过程,即不是人们重复社会博弈创生并演化出社会博弈规则,而是第三者(即国家)的根据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计算和独断意志或意愿来决定和建立这些博弈规则。

基于他的新古典主义的产权理论和国家理论,诺思得出了他心目中的西方世界兴起的动态发展机制的历史图景:较充分界定的产权改善了17、18世纪西方市场经济发展初始阶段上的要素和产品市场,其结果是,“市场规模扩大导致了更高的专业化分工,从而增加了交易费用”。继之而来的是“组织的变迁旨在降低这些交易费用,结果是市场规模扩大以及发明的产权得到更好的界定,从而在创新收益率的提高同时,创新成本得到根本性的降低”。诺思认为,正是这一系列相互促进、相互关联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的变化,为西欧的科技革命——第二次经济革命——铺平了道路(North,1981,p. 159)。如果大视角地阅读欧洲近代经济、法律与社会史,我们会发现,在近代欧洲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市场秩序的自发成长和扩展于法律和宪政民主制度之间的一个互动发展的相互作用机制过程。这与诺思这里的见解,颇为相似。但是,与诺思的历史观颇为不同,我们的观察是,欧洲的法律制度和其它市场运行的制度规则,决非是——或者更确切地说,在很大程度上并非是——欧洲的各国的统治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为市场运行而设计出来。恰恰相反,与市场运行有关的法律制度恰恰是市场发展的一种自发生成的历史产物,——或更精确地说,是工商业界人士和城市民众为保护自己利益而进行法律制定(主要是商法、海事法、城市法)并与各国君主王权争斗所争得来的一种结果。换句话说,欧洲近代的法律制度是近代宪政民主政治生成的一个历史伴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