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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高度概括总结留下了 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现代社会转型与重要意义(6)

2018-01-09 01: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毋庸置疑,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理论的研究虽然触及人类社会发展的所有历史阶段,但他关注的重点始终是作为具体的“这个社会”的“现代社会”。对于这样的现代社会,马克思无论是在早期还是在中后期都使用了三组词语来表达:一组是意义比较明确的modernen (heutigen) Bourgeoisgesellschaft(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一组是与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这个双关语经常联合使用的modernen (jetzigen/heutige/wirkliche/gegenwrtigen)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现代市民社会/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另一组就是直接使用的modernen (jetzigen/heutige/wirkliche/gegenwrtigen) Gesellschaft(现代社会),如马克思在早期著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和中后期著作《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中,都曾多次使用了“现代社会”这一概念。这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首先,“现代社会”并非是马克思中后期才使用的概念,它与“现代市民社会”/“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一样,都是马克思指称现代性社会的基础性概念,甚至多数情况下就是被作为“现代市民社会”/“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同义语、缩略语而使用的,因而贯穿了、贯通了马克思早期与中后期思想之间的整体性与连续性;其次,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这个词不仅在马克思早期的文本中而且在马克思中后期的文本中始终具有两种基本含义:在直接意义上指的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这个“特殊”,但在间接意义上指的就是以“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为典型形态和现实表现的“现代市民社会”。正如内奥克利奥斯所说:“在马克思的后期著作中,凡是在讨论‘资产阶级社会’(bourgeois society)的地方,他同样是意味着在讨论‘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45)

既然如此,笔者为什么说马克思直到中后期才“重新概括、提炼并突出了”“现代社会”这个基础性概念的时代特征和价值立场呢?我的依据是,马克思早期使用的“现代社会”还只是一个描述性的实存性概念,而中后期使用的“现代社会”则被强化并提炼成了一个分析性的本质性概念。

在我看来,我们大体可以根据1848年-1850年为时间界标,将马克思自身的思想发展史区分为早期和中后期两个大的历史发展阶段,这种划分是与马克思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和批判所经历的两个大的发展阶段基本契合的:先是在巴黎和布鲁塞尔对政治经济学的首次集中研究和批判,后是在伦敦对政治经济学的再次深入研究和批判。正如马克思所说:他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布鲁塞尔时期只能看成是被驱逐移居后的“继续进行”),而伦敦时期则是他的经济研究工作的“重新进行”(46)。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如果说现代社会就是伴随着modernen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现代市民社会/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那么,在经历了对于modernen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的法哲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和意识形态批判之后,在经历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1848年欧洲革命的洗礼以及欧洲革命之后直至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之前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再度深入研究之后,马克思对早期使用的以modernen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为典型形态的“现代社会”概念进行重新概括与提炼所得到的新的“现代社会”概念,也就不再是“关于整体的一个混沌的表象”的描述性的实存性概念,而成了“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47)的分析性的本质性概念和价值性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