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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达之兽 国粉无脑_雅加达之虎_1970年雅加达武装撤侨(52)

2016-12-03 13: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B、送兵时让壮丁帮助贩运致壮丁大量死亡

据当时的河南淮项师管区任代理司令李昭良回忆说:“1940年冬,我调到河南淮项师管区任代理司令……水银是日本制造军火最紧缺的物资,须到重庆去贩取,当时也是禁止水银出口的。但是如果用某些沦陷区的货物到重庆去换,却可以得到水银。为了得到水银,我们设法请求把壮丁送到重庆去交,这样由河南送兵到重庆就可以利用壮丁挑运一些物资到重庆去换水银,换回的水银再由送兵干部带回河南。……经常是以新兵50%的死亡率换来一点水银卖给日本人。”

“1940年起,我在淮项师管区工作……当时需要大量壮丁运入驻印中国远征军去训练,我们也乐于把壮丁送到大后方去,这样可借机贩运。我们征的壮丁总是步行几千里由河南经湖北送到重庆,在重庆由补训处接收空运昆明。1000人送到重庆能剩下500余人就算好的了,其中逃跑得很少,绝大部分是在路上拖死了。因为尽管他们骨瘦如柴,也要替送兵干部担几十斤私货,又没食物吃、没鞋穿,一天赶几十里,有病也得不到休息,更谈不上医治了。”(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窦丛生的兵役》,《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P1-7)

C、贪墨新兵的军饷、生活费等中饱私囊

据李昭良回忆其贪污士兵征集费、军饷的情况是:“我当团管区司令也绝不侵犯下面的利益,就是说下面卖放壮丁的收入,我不会去分肥。我搞钱主要是从征集费上下手。当时军政部规定每征集一兵发征集费2元(后增至5元以上),我只发给乡、县一天的伙食费各2角,办公费每兵5分;由县送到团管区的伙食费按每60里一天,每天2角。这样每征一兵约开支8角,剩下的1.2元就人了我的私囊。渭南九县每月至少征兵1000名,有时达到3000名,平均每月我总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征集的兵到达团管区后就可按月领薪饷。……倒填半个月的接兵日期,由接兵部门拨给我半个月的薪饷。起初每兵半个月的粮饷约值银元5元。这样每月我又有几千元的收入。当然有时候这笔收入要与接兵部队长三七分成。这些贪污技法,在当时还算是很凭良心的。既不克扣兵饷,又不背卖放壮丁的恶名。”(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窦丛生的兵役》)

3、甚至财政部长孔祥熙也想通过百姓交钱免兵役发财

据时任美国《时代》杂志远东首席记者的白修德回忆自己采访周恩来时的情况:“党的情报网遍布蒋的各个部门,周恩来偶尔告诉我一些他觉得特别有趣的蠢事,例如蒋在一九四三年制定的全国动员法令。周津津乐道地讲了其中的内情:军政部长何应钦和财政部长孔祥熙曾经想共同起草一项新的动员法令,以解决各自的问题,即通货急剧膨胀和军队员额不足。周说,他们一致同意征兵的办法必须适用于上中下各阶级。每个青年必须服兵役,向交纳三千五百元钱〔当时仅值二百五十美元)的人可以免征一年。当时全国的适龄青年至少有四千万,行政院的那两位部长估计至少会有三千万人出钱购买缓征权,这样,财政部长每年可以为他的预算增加好几十亿元的收入;而军政部长可以有一千万待征入伍的兵源。”(《白修德笔下的中国抗日战争》P77)

三、为了凑足征兵名额,乡保长和军队疯狂“抓壮丁”

既然征兵过程中盛行,富家官宦子弟和亲属大量逃避兵役,这就不得不采用抓、拉贫苦人家壮丁的方式补充缺额。到后来,“抓、拉壮丁”甚至成了多数地区征兵的主要方式。

1、乡、保长舞弊,强拉独子、老人、孩子和羊角疯病人入伍

据第二十补充兵训练处补充团团长陶子贞回忆:“所有地主豪绅以及有钱有势人家的子弟,从来没有服过兵役、当过兵的。所谓征兵,都是征集贫苦劳动人民,采取强迫挨户派壮丁、拉壮丁的办法,不管年龄大小、身体条件好坏、是否是独子,一律都要征集。在征集所谓应征壮丁时,区、乡公所总是派武装枪兵,会同保甲长挨户捕捉,就同逮捕犯人一样,解送到县,转送团管区。在转送期间,被征集的壮丁家属,只要能凑集一些钱财,向区、乡公所贿赂,壮丁就可放回,或雇用别人顶替也行。”(第二十补充兵训练处补充团团长陶子贞《补充兵训练处黑幕》,《兵灾战乱——兵祸》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