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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达之兽 国粉无脑_雅加达之虎_1970年雅加达武装撤侨(51)

2016-12-03 13: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1、乡、保长敲诈勒索老百姓,只要交钱即可免除兵役

当时在安徽芜湖师管区主管征兵的李昭良回忆说:“我们在芜湖征兵……刚开始时,乡、保、甲长在调查适龄壮丁工作中就把有钱人家的子弟不列人名册,一般农民要想逃避,就得花钱去贿赂乡、保、甲长。有的乡、保、甲长就故意把不应列人征兵名册的人也列进去,以便他们敲诈,以后每通过一关就有一次敲诈。起初军医都不愿担任壮丁体格的检查工作,后来争着去,因为只要军医证明身体不合格就可以免役,这样他们就有机会受贿、勒索。”(李昭良《我所知道的弊窦丛生的兵役》,《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P1-7)

四川的情况也是如此,据时任川西师管区司令的黄占春回忆说:“每年应征新兵名额分配既定之后,接着进行及龄壮丁的抽签征集,中签的壮丁,就是这一年度应当人伍的新兵。因此,抽签过程充满了敲诈、勒索和剥削。抽签名义上公开进行,中签的壮丁也出榜公布,实际上是否中签完全为县、区、乡、保长把持操纵,只要肯出钱贿赂,中签可以变成不中签;没有钱贿赂,独子也会成为中签壮丁。当时在嘉峨师管区,区、乡、保长勒索的价码,视被勒索者家庭经济情况决定。比较富裕的人家,勒索5万至50万法币不等,差一些的也要勒收二三万法币(这是1944年至1945年的情况,当时一两黄金约值法币5万元)。……中签的人,除了要贿赂区、乡、保长不‘估拉’自己当新兵之外,经济情况比较好的,还得准备再出一笔钱买壮丁去顶替自己应征人伍。然而,买壮丁顶替自己入伍,就留了把柄在区、乡、保长手里,他们可以经常利用这个把柄,以捉拿逃兵的名义进行恐吓、敲诈,反复勒索。乐山县苏稽乡一家比较富裕的农民,因为买人顶替之后,被乡长反复勒索达六次之多,逢年过节,还不敢不送礼物去孝敬乡、保长。”(黄占春《我亲历的“征兵”祸民种种》,《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P36-41)

还有乡、保长利用贪墨士兵的安家费、壮丁费的方式中饱私囊:“在1945年间,每名壮丁的安家费是5万至7万元不等,各乡按各县分配的应征壮丁名额筹集,逐家逐户摊派,人民无一能够幸免。区、乡、保长趁机浑水摸鱼,尽量多摊多派,大事搜刮,甚至将应发给因家境贫困自愿应征者的安家费,也玩弄各种手法加以吞没。” (黄占春《我亲历的“征兵”祸民种种》)

因此,人们对乡、保长恨得咬牙切齿,难怪当时有老百姓说“过去有灭门县知事,现在有灭门乡保长”,还有人说“生了儿子是老蒋的,有了银子是保长的”。

2、军队征兵官员卖、放壮丁,用壮丁谋利,导致壮丁大量逃脱兵役或死亡

不只是基层在征兵中不堪,征兵官员也好不到哪儿去,甚至变本加厉。

A、征兵时擅自增加征兵名额,卖、放壮丁图利或向报功

黄占春对此有过详细的描述:“嘉峨师管区所属各县长、区、乡长,在1945年征补昆明等地远征军的紧急征兵中,用按各乡人口比例分担的手法,擅自增加应征新兵名额。这种额外“加码”的新兵名额,以每名一至二两黄金的价格进行‘卖放’(卖壮丁)图利。有时则多征数名(可在下次征兵名额内抵扣)新兵来博取‘超额完成征兵任务’的美名,向国民报功。”(黄占春《我亲历的“征兵”祸民种种》)

当时的泸州师管区副司令赵矶也做过这种事情:“壮丁到了补充部队后,等待开赴前方,壮丁家属急如星火地想把自己的子弟弄回来,就设法与接兵人员疏通,找兵贩子去换人顶替,5至10块银元换一个,是当时的普遍行情。1942年底,我在四川南充接收独立运输第三十五团壮丁,共计2160名。冒名顶替、买卖交换之风席卷而来,我也顺风由军需出面,照例以5至10元调换一名壮丁,见款换人,随到随换。就这样从接收壮丁到开拔的那天止,仅五个月的时间,他就交换了800名之多,净得银元7000多块。临行时,地方上还设宴为我送行,赠送锦旗。”(赵矶《曝光军政部兵役署黑幕》,《文史资料存稿选编军事机构》下册,中国文史出版社P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