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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6 06: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一、Yoh Chie Lu与CBCH II之间就创始人顾问续聘协议的争议

上述争议产生的原因和进展情况如下:

2015年11月3日,CBCH II与Yoh Chie Lu签署《创始人顾问续聘协议》(以下简称“创始人顾问续聘协议”),约定CBCH II在2016年11月1日后继续聘请Yoh Chie Lu担任CBCH II的创始人顾问,聘用期限为两年;如果Yoh Chie Lu在2016年11月1日前自愿终止其与BIT的聘用合同,则CBCH II有权终止创始人顾问续聘协议。

2016年9月30日,Yoh Chie Lu向BIT发出书面通知,选择从柏盛国际执行主席的职务退休,生效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2016年10月,CBCH II通知Yoh Chie Lu,因Yoh Chie Lu在2016年11月1日之前自愿终止聘用合同,CBCH II根据创始人顾问续聘协议第11(a)(iv)款规定终止该协议,且立即生效。

2017年3月5日,Yoh Chie Lu通过其律师向CBCH II发送了一封信,表示他认为CBCH II终止创始人顾问续聘协议无效,要求CBCH II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支付416,665新加坡元,并要求CBCH II在一周内撤销终止行为。

二、Yoh Chie Lu与BIT之间就劳动合同的未决诉讼

就Yoh Chie Lu与BIT之间因劳动合同产生的诉讼(以下简称“本诉讼”或“未决诉讼”),根据BIT为本诉讼聘请的JusJuris Law LLC(以下简称“JusJuris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该诉讼产生的原因和进展情况如下:

2012年2月8日,Yoh Chie Lu与BIT签署聘用合同,其中包含“税务申报和平衡”条款。

2017年5月18日,Yoh Chie Lu向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讼,诉请BIT支付“薪酬调整款”。Yoh Chie Lu依据的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进行的一系列计算,并主张计算结果即为BIT欠付Yoh Chie Lu的薪酬调整款。Yoh Chie Lu在本诉讼中主张的总金额为369,784.61新加坡元,以及利息、费用和损失。

2017年8月22日,BIT提出抗辩,否认Yoh Chie Lu有权取得前述款项。

2017年12月19日,答辩阶段完成。

目前,双方进入证据开示阶段。

就未决诉讼是否与本次交易相关,根据JusJuris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JusJuris律师事务所认为,本诉讼与(i) CBCH II股份以及(ii)本次交易均无关,因为从新加坡目前法律而言,未决诉讼是一项劳动争议。由于Yoh Chie Lu未就任何公司的任何股份提出权利主张,本诉讼与CBCH II的任何股份无关。目前的劳动争议按其现有状况看来,与本次交易无关。

三、上述纠纷和争议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障碍

上述纠纷和争议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障碍,原因如下:

2、Yoh Chie Lu已经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并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陈述和保证:其已进行所有必要的行动以作出适当授权,去签署、交付、履行该协议并完成该协议所述的交易;该协议经其适当签署,于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获满足之日起对其构成有效和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义务,对其具有强制执行力。该协议没有将解决其他争议作为任何一方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义务的先决条件,因此,Yoh Chie Lu和CBCH II之间关于创始人顾问续聘协议或和BIT之间关于劳动合同条款的争议对Yoh Chie Lu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并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