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资本主义革命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读后感10篇(4)
但民意何谓?马克思在文中一再提及国民会议所建立并摧毁的一切最终埋葬了自己,所谓的民意,在文中,就是不危及资产阶级统治的一切。
当然,马克思文中还提到了一个颇有玩味的问题:1851年法国宪法修改,根据宪法规定,修订案要至少500以上议会出席并3/4以上通过方可。在修订案时,400余人赞同,300余人反对(议员约700名),借此否决了修订案,马克思再次提出一个问题:议会的多数用户总统,而宪法却保护了少数,此时,如何理解少数和多数的关系?总统是否可以借助多数的表决来否认少数?或者直接诉诸民意?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读后感(五):谁是流氓无产阶级?
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在对1848年至1852年间的史事进行叙述时,主要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群体作为分析对象,在文末才又隆重推出“小农”来作为新政权的社会基础。而前两者之所以占据如此的篇幅,则是因为双方又各自分裂为几大部分,在朝在野分分合合,相互激斗。马克思正是对其中的政治策略和其背后的阶级斗争进行分析,完成了这篇雄文。在此,我希望就“流氓无产阶级与劳动无产阶级的区别与联系”做一点探讨。
流氓无产者在本文中的地位是重要的,因为它是路易·波拿巴借以攫取权位的力量之一。但马克思对流氓无产者进行专门分析的段落又极简短,仅第五节开首的一段话。此处,他把流氓无产者概括为“一些流氓、退伍的士兵、释放的刑事犯、脱逃的劳役犯……磨刀的、补锅的、叫花子,一句话,就是被法国人称做浪荡游民的那个完全不固定的,不得不只身四处漂泊的人群”。然而这种描述太过夸张戏谑以至近于一种修辞,使人不得不怀疑其真实性。
根据后文,十二月十日会在表面上是一个慈善组织,说明其至少具有足够的组织能力对自己进行包装。更何况其领导人居然是一位将军,可知十二月十日会,乃至流氓无产阶级作为波拿巴所凭靠的力量,都绝不只是“浪荡游民”的总和这样简单。
马克思一上来就在文章首节揭露资产阶级不耽于展示自己的革命目标,而是“讲着罗马的语言来实现当代的任务”。但在他对“流氓无产者”的描述中,我也仿佛看到了那些“罗马古董”的影子:当他描述波拿巴在法国巡游而十二月十日会“装作迎驾的群众”,又“充当前卫,防止或驱散敌对性示威游行”的情形,我眼前浮现出的却是罗马共和国末期分属庞培和凯撒两派的“平民领袖”——米洛和克洛狄乌斯的形象。
既然今天的我们在阅读文本时只能依靠想象来还原“流氓无产者”的形态,那么,马克思是否也在写作之时,将其个人对“乌合之众”的浪漫印象掺杂进了文本之中呢?
在文章序言中,马克思曾特别批评过在德国流行一时的所谓“凯撒主义的书生用语”。可以想见,法兰西现实中的“凯撒主义”正是将那位波拿巴派的将军比作克洛狄乌斯,而将波拿巴本人比作凯撒,认为他可以作为“平民派”的领袖实现一种“反贵族”(此处是反资本主义)的个人专制,同时完成凯撒一般的丰功伟绩。于是可知,这种将古今相比附的浪漫想象不仅不是马克思的发明,且正是他所意欲破除的“肤浅的历史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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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马克思的笔下,流氓无产阶级又该如何定位?
根据文本,流氓无产阶级与劳动无产阶级的根本差异在于获取生活资料的方式不同:前者敲诈其他阶级,而后者自食其力。但这种“敲骨吸髓”的具体涵义又值得讨论:谁是对其他阶级敲骨吸髓的人?
首先,十二月十日会作为一股党派战斗力量,采用街头暴力等手段牟取政治利益,这无疑是一种敲诈。但“十二月十日会”与“流氓无产阶级”不能等同,因为不同的阶级以其经济基础的不同来区分,而十二月十日会只是一个政治组织。
在经济层面上对其他阶级进行“敲骨吸髓”的则另有两类人:其一是前述地痞流氓之类的“浪荡游民”,其二则是包括“50万人的官吏大军和50万人的军队”的“国家机器”。不过虽然二者“缺乏经济基础”的性质相同,若将他们划归同一阵营,却会产生诸多疑问。
最起码也要先了解该产品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