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地震应急预案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舒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原《舒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舒政办〔2008〕103号)同时废止。
2017年7月3日
舒城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2 县减灾救灾委办事机构及职责
2.3 工作组
2.4 专家组
3 灾害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4.1 信息报告
4.2 信息发布
5 县级应急响应
5.1 Ⅰ级响应
5.2 Ⅱ级响应
5.3 Ⅲ级响应
5.4 启动条件调整
5.5 响应终止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过渡期生活救助
6.2 冬春救助
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通信和信息保障
7.4 装备和设施保障
7.5 人力资源保障
7.6 社会动员保障
7.7 科技保障
7.8 宣传和培训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
8.2 预案演练
8.3 预案管理
8.4 预案解释
8.5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4)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县级应急救助工作。
当周边县(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县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县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
2.1县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2.1.1组成
县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救灾委)为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研究制定全县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推进减灾救灾交流与合作。
减灾救灾委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减灾救灾委副主任: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
减灾救灾委成员: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委、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委、县审计局、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局、县人防办、县政府应急办、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地税局、县广电台、人保财险舒城分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舒城支公司、电信舒城分公司、舒城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供电公司等。
老美武器强大了用脑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