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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课程学术研讨会 中共芜湖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12)

2018-01-15 12:05 网络整理 教案网

四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加案件查办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自查自办案件分值,并与镇纪委、县直纪检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加强纪律审查工作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查办工作调度会,每半年组织一次办案情况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开展和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五是开展专项整治。研究制定《芜湖县纪委关于开展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案件查办不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开展“案件查办不主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监督执纪意识不强、梳理问题线索不主动、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四种形态’把握运用不到位、执纪审查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对县国土局、县民政局2名案件查办不主动纪检组长进行批评教育。印发《芜湖县纪委关于开展“一案双查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一案双查不到位”专项整治,按照“动员部署、建立评估制度、梳理评估、实施‘一案双查’”四个阶段,对2014年10月份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一案双查”的案件进行“双查”。目前已梳理出16起案件,对7个单位的8名责任人进行“一案双查”,给予批评教育6人,责令检查1人,通报1人。

六是立即组织整改。对巡视指出的黄某某违纪案重新研究并立即整改,对黄某某已作严重警告的生效处分,免去其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且不再提名该同志担任人大代表职务,并收缴其违纪所得5万元。同时针对黄某某等案件处分偏轻问题,在县纪委内部实施问责,县纪委书记分别对分管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的2名常委,县纪委副书记分别对执纪审查、案件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8)针对“自我监督不到位,出现‘灯下黑’现象”

一是强化日常学习。县纪委(监察局)先后组织委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党规;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围绕“讲重作”专题学习活动,分批次安排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专题研讨,进一步锤炼政治品格,提升政治素质。

二是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修订并完善了机关学习、会议、财务管理等12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将制度延伸覆盖到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监督执纪审批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执纪权力的行使。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精心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严守纪律、铭记规矩”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吴某某违规违纪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自觉筑牢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思想防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讲重作”专题教育活动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县97名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吴某某典型案件撰写了心得体会。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构成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护短、不遮丑,从严从快查处,切实严防“灯下黑”。

9.对上一轮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全面

(29)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不彻底”问题

对反馈的少数单位因“三定”方案不完善导致超配未列入整改基数问题,及时完善部分单位“三定”方案,明确领导职数,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调配干部,完成超职数整改工作,杜绝新增超配。11月22日,对县文明办、县金融办、县城管局“三定”方案进行了完善。明确了县督查室机构职数。10月31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取消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党政分设,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任党工委书记,原党工委书记改任党工委副书记。修订开发区管委会“三定”方案,修改关于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内设机构正职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内容,将开发区管委会3名享受副科级待遇的中层正职职务改为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