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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八次集中教育活动 误解与真义:毛泽东"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2)

2018-02-22 00:11 网络整理 教案网

“李锐版”的记载是:

历史唯物论关于上层建筑的问题,一是政权问题,已经解决了。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那里将会逐渐没有政权:人民公社是几百好人中夹一个坏人,这就自然专了政。……公安、法院也在整风。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还是马青天那一套好,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大跃进以来,都搞生产,大鸣大放大字报,就没有时间犯法了,对付盗窃犯不靠群众不行。(刘少奇插话:到底是政治,还是人治?看来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办事的参考。南宁会议、“八大”二次会议、北戴河会议的决定,大家去办就是法。上海梅林公司搞“双反”,报上一登,全国展开。)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军队靠军法治人,治不了,实际上是1400人的大会(按,指1958年军委扩大会议)治了人。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韩非子是讲法治的,儒家是讲人治的。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开个会也是法,治安条例也是靠成了习惯才能遵守;成为社会舆论,都自觉了,就可以到共产主义了。党内八次集中教育活动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90%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他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4]]

“毛谱版”的记载是:

公安、法院也在整风。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治安条例也靠成了习惯才能遵守,成为社会舆论。[[5]]

通过对“毛谱版”、“李锐版”、“施拉姆版”和“丛进版”的比较,发现四者都共同记载了毛泽东关于“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的论述。其总体上的区别在于:“李锐版”的记载最详细,“丛进版”次之,“施拉姆版”再次之,而“毛谱版”最简略。具体的区别还有以下两处:

第一,关于刘少奇的插话。“毛谱版”、“施拉姆版”均未记载刘少奇的相关插话,查《刘少奇年谱(1898—1969)》,仅记载了刘少奇“8月17日—30日出席在北戴河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6]],也未见刘少奇的相关插话。相关插话,在“丛进版”和“李锐版”中都有记载,但内容不同。“丛进版”的记载是“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李锐版”的记载是“到底是政治还是人治?”区别之处是“法治”与“政治”。

第二,关于韩非子的讲话。“毛谱版”、“施拉姆版”未记载关于韩非子的讲话。相关讲话在“丛进版”和“李锐版”中都有记载,但内容也不同。“丛进版”的记载是“韩非子是讲法制的”;“李锐版”的记载是“韩非子是讲法治的”,区别之处是“法制”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