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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八次集中教育活动 误解与真义:毛泽东"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5)

2018-02-22 00:11 网络整理 教案网

4、“调查研究”(“马青天那一套”)

“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即“马青天那一套”,实际上指的是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形成于抗日战争时期,是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创造的一套坚持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其主要内容是:简化诉讼手续,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审判;在审判中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解决并纠正疑难与错案,使群众在审判活动中得到教育。

5、“习惯”

查《毛泽东选集》,“习惯”也是毛泽东的常用词,意思即“习惯”的一般涵义,指长时间养成的不易改变的生活方式。[[20]]另据《辞源》,中国常用俗语有“习惯成自然”的表达(语出《汉书·贾谊传》:“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这句与讲话中提到的“自觉”是相对应的。

6、“社会舆论”

查《毛泽东选集》,“社会舆论”也是毛泽东的常用词。一般认为,社会舆论是对社会整体知觉和集合意识的显示,[[21]]是指在大家共同关心的有争议的问题上多数人意见的总和,是社会上的众人对某些社会事件的一致反应和判定,是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性的意见。[[22]] 马克思在《摩塞尔记者的辩护》中,认为社会舆论也是一种“普遍的、隐蔽的和强制的力量”。[[23]]在毛泽东看来,社会舆论是大多数人的意识,是民心所向。

(二)句子层次分析

毛泽东的讲话是口头表达,有一定的思维跳跃性,因此有必要通过层次分析的方法划分其中的逻辑和层次。

相关讲话可以划分为五个段句:

第一段: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

第二段: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

第三段: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

第四段: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

第五段:治安条例也靠成了习惯才能遵守,成为社会舆论。

分析上述各个段句的主题,可见其基本上反映了两个问题,即司法工作和党的领导方式。因此,相关讲话又可以按照主题归为两个方面:

1、司法工作方面

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是我们有我们这一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治安条例也靠成了习惯才能遵守,成为社会舆论。(其他版本: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

2、党的领导方面

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其他版本: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90%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他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

(三)讲话主旨分析

在上述关键词分析和层次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毛泽东关于“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的相关讲话有以下三条主旨:

第一,在司法工作方面,认为依靠法律是必要的,但更要重视发挥群众的作用。

在毛泽东看来,在司法工作中,法律还是有存在的必要的,因此他才说“没有也不行”。毛泽东更喜欢依靠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司法工作。需要指出的是,马锡五审判方式本身并不排斥法律,而只是在依法审判时更重视发挥群众的作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在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实践中收获了很好的效果,因此得到推崇。1943年2月,马锡五作为边区司法界的代表获得毛泽东的授奖题词:“马锡五同志,一刻也不离开群众”[[24]]。1955年,毛泽东在接见全国司法会议代表时又与马锡五握手交谈。可见,毛泽东对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十分认同的。毛泽东认为应当发挥革命时期的良好司法传统,而由此提出在司法工作中不能完全仅凭法律,还得靠做群众工作、走群众路线。在毛泽东讲话之前,1958年8月上旬,已经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马锡五在第四届全国司法会议作了书面发言,谈到董必武明确指示总结审判程序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是:“不束缚革命手脚,便利人民,不求完备”。[[25]]毛泽东认为,在司法工作中要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不能被动依靠规则本身。因此毛泽东才说:“对付盗窃犯不靠群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