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八次集中教育活动 误解与真义:毛泽东"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6)
第二,在党对人民的领导方面,认为党要让人民当家作主而不能用法律统治人民;并非主张党要用习惯治理人民。
一些研究认为,毛泽东提到“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之后又提出了“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于是得出毛泽东认为“党要靠习惯治理人民”的认识。这种结论是不客观的。这实际上把前后两句话的主语混淆了。毛泽东在讲“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时本身没有讲出主语,但由于这句话是一个祈使句,故而主语应该是“我们”,也就是当时参加会议的中共领导人,可以推论为指的是中国共产党。毛泽东讲的“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这句话本身的句子结构是完整的,即这句话是主谓宾语健全的。这句话的主语是“多数人”,也即“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由此,毛泽东相关讲话的意思是:党不能用法律统治人民,而要让人民自己养成习惯形成自觉,然后自己当家作主。需要指出的,一些研究在分析“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往往将重点落在“不能靠法律治”这部分,而忽略了毛泽东同时也非常强调的“不能治多数人”这部分内容。事实上,无论从上下文的语境来看,还是从毛泽东一直以来关于民主和平等的思想来看,“不能治多数人”应该是“不能靠法律治”的前提。也就是说,毛泽东认为,首先不能对人民实施专政,其次更不能用法律这种专政武器去对人民实施专政。
第三,在党的决策方式方面,认为党不能完全照搬国家机关那一套运行方法;并非主张党要朝令夕改地治理国家。
一些研究认为,毛泽东提到“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我们主要靠决议、开会”,于是得出毛泽东认为国家治理可以朝令夕改,可以随意凭个人好恶决断的结论。这种结论也是不客观的。实际上,毛泽东这里谈的是党的领导决策方式与国家机关运行方法的区别问题。在“我们每个决议都是法”中,毛泽东没有使用“法律”,而使用“法”。这表明他谈的是抽象意义上的法而不是具体的法律。因此,从理论上讲毛泽东的这番话并不是指以命令充当法律,而是指每次“开会”、每个“决议”在“我们”(党内)都有法的效力。根据1956年9月26日中共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的常规决策方式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召开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决议的方式实现对国家的领导。毛泽东清楚地认识到:党的决策方式(我们那一套)与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的运行方式(他们那一套)是不同的。理想的情况下,党通过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开会决议以后向国家立法、行政机关提出建议(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毛泽东对这种方式是非常清楚的,他就曾经说过共产党没有制宪之权,不能制定法律,不能下命令,只能提建议,[[26]]),国家立法、行政机关根据建议制定相关的法律或“规章制度”而后再去执行。毛泽东此时并没有认为共产党可以不守法、可以随意创设法,而认为共产党仍应该按《党章》的规定用党的决策方式去实现对国家的领导。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的那一套,毛泽东也没有反对“他们那一套”,只不过肯定不会把“他们那一套”搬到党内来使用,因此才提出“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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