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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9)

2017-12-30 10: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12.关于“干部工作不规范,选人用人抓而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26)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用人导向有偏差。选人用人视野不宽;个别干部刚满任职年限就得到提拔;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兼职较多;有些干部轮岗频繁”问题。一是组织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10月26日下发《蚌山区委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蚌山办发[2017]20号),10月30日至11月28日开展了干部选人用人专项整治活动。11月3日邀请市委组织部领导对全区60余名组工干部就《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及干部监督等政策法规进行了培训。9月25日、10月24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约谈了燕山乡、区法院、区卫计委主要领导。11月20日至23日组成两个督查组对11个乡街及区直部门通过个别谈话、查阅会议记录资料等方式进行了选人用人专项督查。二是严肃通报。对上述11个单位在选人用人上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截止目前,全区干部对选人用人的相关法规程序有了较好的掌握,各党(工)委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有了明显规范,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三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职数配备干部,加强干部统筹配备,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目前,已对3名不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兼职进行免职。四是研究制定《蚌山区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科学实施轮岗交流。

(27)在“履行程序搞变通。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违反规定情况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一是规范操作。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在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人事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11月初,已对全区60余名乡、街、区直各单位负责人及组工干部开展选人用人业务培训并进行知识测试。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确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8)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执行制度不严格。违反‘三定方案’设置机构,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以及混岗混编、低职高挂”问题。一是修订“三定方案”,11月24日召开区编委会,修订了区直机关各部门“三定方案”,对全区机关单位机构编制及内设机构进行了统一规范。二是10月26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对在违规设立的机构中任职的人员一律作出免职处理,机构一律撤销,现已全部落实到位。责成区委组织部、区编办深刻反思问题,并向区委常委会做出书面说明。三是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已完成对5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消化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9名挂职干部予以免职。四是举一反三,严格机构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任免程序,严把干部任职资格,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确保不发生违规挂职、聘任等情况。

(29)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暂行规定》文件要求制作人事议题的会议记录专用本,明确干部人事任免时由专人负责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记录、区委书记专题会会议记录、区委常委会会议记录,规范记录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人员、应到和缺席人数。二是全面核查,从严认定。对干部档案进行全面的核查,对存疑的干部“三龄两历”,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安排到相关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调查核实,召开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对4名存疑的干部中有问题的3名干部的“三龄两历”进行了重新认定。三是细化会议记录内容,对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内容进行细化,对任免的干部人事中干部的现任职务、拟任免职务、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情况和发言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四是规范干部考察程序,选好考察组,并进行考察前培训工作,严格执行考察组负责制,对负责的文书档案签字背书,并做到及时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