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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7)

2017-12-30 10: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2017机关党建工作汇报_如何抓好党建工作_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20)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监督责任有短板。落实‘三转’不到位,聚焦主业不够;监督执纪力量较为薄弱;区反腐协调小组形同虚设;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识不清,把握不准,运用不好,震慑力不强;有的案件跟踪查办不及时;有的案件定性处理偏轻、追责不力,存在‘护犊子’现象;对违纪案件处理结果采取选择性通报”问题。一是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三转问题”专项整治,按照《蚌山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对区级议事机构清理的同时,督促各乡街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再次清理,规范基层“三转”和纪(工)委书记分工,增加了11名乡街纪(工)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制定区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方案和区委巡察机构设立方案,人员配备已经全部落实到位。二是调整蚌山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健全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三是印发《关于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参考意见》、《蚌山区委关于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和警示约谈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的能力,截至目前,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4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4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次;在专题警示教育中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共开展谈心谈话627人次。

截至11月,全区纪检机关立案31件,较去年全年增长35%,结案28件,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执纪工作制度,印发《蚌山区党风廉政“一案双查”工作流程》、《蚌山区纪委案件督办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实行线索办理情况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的通知》、《蚌山区执纪审查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蚌山区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和监督执纪文书式样》等文件,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水平。五是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目前,移交的4件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全部立案,正加快调查。六是推进派驻全覆盖工作,对乡(街)纪(工)委、派驻机构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工作指导,提高执纪审查工作在年度党风廉政考核中的权重,目前,按照派驻机构全覆盖方案,人员已全部履职到位。七是对巡视指出的违规办理土地使用证回购安置房的案件进行复查,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党内职务。八是推进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化,印发《蚌山区违纪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必通报,“四风”问题必通报,扶贫领域问题必通报,已对违纪的1名科级领导干部和1名村干部分别在全区通报、省市纪委网站曝光。

10.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力,廉政风险防控抓而不紧”问题整改情况。

(21)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工程项目、拆迁安置、房地产开发、资金使用、招商引资等领域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问题。一是狠抓问题查处。自巡视以来,对拆迁安置、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立案8件,办结6件,开除党籍4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针对有的将政府财政资金借款给民营企业的问题,出借给企业的本金已于巡视前收回,3130万元利息也在整改初期全部收回。针对有的违规用安置房土地抵押融资的问题,已还清本金和利息,土地证已收回;针对有的以国有资产入股民营企业,监管缺位,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现已实施全面监管,保障依法依规运行,相关案件正在深入查办;针对有的在工程建设领域乱作为,规避招标的问题,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市公共资源局的相关招标文件执行,目前已对项目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安置房已建成并交付使用;针对有的在项目建设中收受贿赂的问题,对1人收受现金购物卡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名拆迁安置涉嫌贪污人员予以开除党籍处分;针对有的道德滑坡,生活腐化的问题,对涉案的3名普通党员进行立案调查。二是落实制度约束。严格落实审计全覆盖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三重一大”等制度,保障当年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当年完成,目前,全区已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投资审计项目40个,核减工程款280万元。三是强化权力监督。严格执行《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印发《招商引资评估办法》,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资金使用、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等工作程序,确保制度化、长效化,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