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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8)

2017-12-30 10: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22)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少数党员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一是加大纠错力度、频次,对违法违规行为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了1名科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有效地形成了震慑。二是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力度,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三是针对各部门实际情况,定期进行约谈和提醒谈话,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于9月25日约谈了区法院党组书记、区卫计委主要负责同志和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区政府党组也于10月24日专题约谈区卫计委领导班子成员。四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截止到11月份,立案31件,较去年增长35%。

11.关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作风建设抓而不牢”问题整改情况。

(23)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形式主义依然严重。‘四风’问题没有往深里抓、实里做,重形式轻落实情况依然存在;区委常委会‘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不够深入,有形式主义痕迹;区政府党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持续精文减会,加强对重要文件和政策的解读,做到应知应会,确保制度切实发挥作用,保障落实成效。加大会议研究事项督查督办力度,着重提高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效果。二是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每年基层实地调研不少于60天,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扎实落实“四督四保”制度,严格考核机制,以考核推动各级各部门抓落实,确保工作出实绩、见成效。三是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要求民主生活会上开展相互批评时,要自我批评揭短亮丑,相互批评直截了当,“一把手”带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厚氛围,民主生活会取得很好成效。四是针对区政府党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区委已对区政府党组提出严厉批评教育。巡视以来,区政府党组严格按照区委相关学习安排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同时规范学习动作,丰富学习形式,确保学习内容入心入脑,切实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目前,区政府党组已进行专题理论学习9次。

(24)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依然存在。在拆迁领域,按照干部层级设置奖金标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违规收费,且公职人员在活动中心兼职取酬”问题。一是废止原奖金设置标准,根据市级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包保和工作成效情况,重新确定奖励标准,重点向一线有功人员和责任单位倾斜。二是对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兴趣特长培训,实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人员定编定岗,取消所有管理人员双休日课时补助。三是坚持法定代表人任中审计,对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严防类似问题发生。四是修订完善《蚌山区中小学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人员经费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25)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担当精神依然不足。有的干部存在‘天花板’现象,精神状态不佳;区法院纪检组对2014年以来受理的29件信访件全部查否,对执行难的问题解决不力”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9月22日印发《在全区干部中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的意见(试行)》(蚌山组干字[2017]40号)和谈心谈话记录薄,建立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11月16日、24日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对6名岗位调整的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提出了履职要求,对3名工作精神状态不佳的干部进行警示谈话。自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以来,全区干部工作激情进一步振奋,精神状态整体有了较大提升,主动担当的意识得到了较大增强,工作成效有了较大提高。二是制定《蚌山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和《在全区一线工作中加强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试行)》,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等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三是对区法院2014年以来受理的29件信访案件进一步审核复查,2017年12月6-7日,区纪委机关、区委政法委在法院纪检组自查的基础上再次对区法院2014年以来受理的29件信访案件逐一进行审核复查。经查,反映服务态度问题3件,其中l件不实,2件属实,对2名办案人员由区法院党组予以警示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向举报人赔礼道歉;反映延期开庭问题1件,情况属实,并就因办案法官到市第三人民医院调取材料,返回途中堵车造成的延期开庭20分钟的情况,对办案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责令加以整改;反映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问题2件,其中1件证据不足,举报人已撤销举报,1件系捏造;反映执行难问题3件,经催办已执行到位;反映医患纠纷问题1件,当事人获赔结案;反映公平公正问题2件,其中1件举报人提起撤诉,未发现案件承办人违纪行为,1件判决生效,当事人未上诉;反映不立案问题3件,其中2件已得到反映人的理解,1件请示市中院予以立案;一当事人重复反映的房屋拆迁问题6件,过去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协议,已经结案,办案人员正在做其思想疏导和解释工作;反映民事赔偿问题1件,赔偿已经到位,已结案;反映网络诈骗问题1件,已结案;反映诉讼时效问题4件,其中1件已撤诉,1件未过诉讼期,1件不存在超时限问题,1件超过法定诉讼期,不予受理;投诉错误2件,均告知反映问题的其他途经。四是加强执行人员配备,公正执行流程,加强执行宣传和纪检监察力度,杜绝乱执行行为;同时加大执行警力调配,保障执行用警到位,促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在全市率先在媒体上公示“老赖”,惩恶扬善,促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