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
1.关于“‘四个意识’淡化,价值观、政绩观偏差”问题整改情况。
2.关于“核心作用弱化,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3)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民主集中制表面化。部分重大决策存在听取各方面意见不足问题。对涉及全区发展的重大决策,调研论证不够,听取各方面意见不足,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不及时、讨论不充分”问题。一是组织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重温了党章,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严格执行《中共蚌山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要求“三重一大”等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保障重大决策前期充分听取意见,会上充分讨论,实施前充分审核把关。三是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区政府常务会严格落实会前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协报告,会中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列席,会后决策结果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协汇报等工作机制。同时列席区人大、区政协常委会,接受咨询,保障重大决策有沟通、有讨论、有回音。四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大事项公共参与程序》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制度充分发挥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问效的作用。
(4)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化。政治学习‘虚与委蛇’;谈心谈话‘偶一为之’;党员民主评议‘敷衍了事’”问题。一是丰富学习形式。巡视以来,区委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7次。8月11日,开展了“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研讨;10月13日,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了“作表率,我们怎么办”专题学习研讨;邀请了市委讲师团教授就“7.26”讲话进行专题解读;10月31日,组织全区11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借助《蚌山学习》、《蚌山先锋》等平台,定期发布中央和省、市相关部署,增强工作指导性。二是开展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对区直机关8个党委、28个党组、70个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区教体局党委,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并取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印发《在全区干部中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的意见》和谈心谈话记录薄,严格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将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11月6日-8日,在市委党校邀请市委组织部领导分别就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业务工作进行解读,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300余人参加了培训。五是加强工作指导,明确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区委组织部和各党(工)委派人指导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水平。六是严格组织处理,从严从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组织开展“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专项整治,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严肃组织处理,谈话提醒75人,严肃告诫31人,批评教育39人,自行脱党处理28人。
(5)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民主生活会平淡化。四套班子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缺乏战斗性;区委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指导监督不力”问题。一是加快整改。区委在“讲重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并书面征求了各乡街、部门意见,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听取分管部门意见建议,征集的意见建议共梳理合并121条,已完成全部整改;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区委常委班子已于11月27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书记带头对全体常委进行逐一批评,也接受了全体常委的批评,锲而不舍地推动巡视整改见底到位。二是加大学习。区委常委会于9月14日和10月26日分别集中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惠同志在蚌埠市委常委会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加强指导。“讲重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已经实现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全覆盖;区委组织部在“讲重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实现材料撰写指导全覆盖,并将会议召开情况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内容。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四是严肃问责。针对区检察院党组2015年民主生活会没有召开的问题,区检察院党组已于10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并在10月26日的区委常委会上就上述问题作出了深刻检查。下一步,区委将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
不可以做孬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