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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5)

2017-12-30 10: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6.关于“没有做强网上思想舆论工作,舆论引导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4)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对新媒体的应变能力不强,普遍存在‘不敢亮剑’、‘不善亮剑’现象”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完善宣传思想目标考核、工作督查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二是着力提升干部应对媒体能力。组织区直部门和乡街领导干部34人次参加全市宣传干部专题班、蚌埠日报通讯员培训班和意识形态专题研修班,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区发言人制度,加强对发言人业务培训。

7.关于“没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体系,监督考核不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15)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工作有部署无检查,或有检查无结果,追责、问责制度形同虚设”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任务内容纳入党政机关综合目标管理,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的分值权重,切实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追责问责力度。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专题听取6个乡街党(工)委、3个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重点检查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促基层按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落实整改。三是制定《宣传思想工作调查研究》、《宣传思想工作督查》、《宣传思想工作目标考核》等5项制度,强化督查问效。四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责任制细则,由区委宣传部提出问责建议,对履职不力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16)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和问责范围”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干部考核重要依据。二是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纪监督监察范围,《蚌山区违纪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已将意识形态领域违纪案件纳入通报曝光范围。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整改情况

8.关于“党建意识淡漠,基层党组织建设抓而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17)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重经济轻党建现象明显。经济工作‘踩油门’,党建工作‘挂空档’;党建工作表面应付多,扎实开展少;完成上面规定动作多,结合实际自选动作少”问题。一是将抓党建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标挂钩,坚持党建工作季督查、月例会与日随机抽查相结合,扎实推动党建工作。二是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9月底至10月中旬,已对70个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对工作较为薄弱的区委统战部、区经发委、区残联、区行政执法局、区教体局、区安监局等6家单位机关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了其党组织书记;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413个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以党建为核心,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的新机制,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三是印发《蚌山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出台《蚌山区基层党建品牌创建项目化扶持办法》,鼓励基层党建品牌创新。今年以来,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建创新活动,如:万达社区“六尺巷工作法”、黄庄街道“党建联盟”、宏业村第一社区“基层协商民主”等。

(18)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现象突出。机关党建工作活动开展少,会议记录不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环节较多;部分企业党组织运转不正常”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运用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治理成果,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把党建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二是印发《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实施意见》,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建立村(社区)后备干部人才库,选拔培养一批学历较高的青年干部作为组织推荐人选参加明年村(社区)“两委”换届,优化“两委”班子结构。三是开展非公企业“集中走访帮扶月”活动,已走访116家企业,选派38名专(兼)职党建指导员,指导推进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摸排31家企业党组织情况,19家企业空壳党组织中3家撤销党组织,16家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对12家因停产、破产、拆迁导致无法正常运转的企业党组织进行了撤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