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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心得(8)

2017-01-07 11:01 网络整理 教案网

——要针对“生活难”问题,注重建立农牧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要抓紧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有效解决民族地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有关地方以采取经费补贴的方式,为待业、失业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提供帮助;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人员时,对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适当放宽标准,特别是在考试录用中,适当降低录取条件;对毕业后3年以上找不到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登记失业的基础上给予社会救济。

——要进一步加快民族文化事业和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步伐,切实注重挖掘、保护、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不断繁荣文化事业,尽快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目标。为满足少数民族文化生活的需要,有效防范外来文化的非法传播和渗透,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建议国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翻译和文字出版工作;由文化、宣传等部门根据需要统一购买一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和便携式收音机,赠给民族地区的图书馆、文化站和少数民族群众使用;继续重视民族语言翻译工作,使用民族语言的民族自治地方要为相关会议、文件提供翻译;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工作。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心得

(四)切实加强配套法规建设,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完备的法律保障

加快配套法规建设,对于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除抓紧制定或完善有关省市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和有关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外,应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要尽快地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配套规章;二要抓紧制定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有关部门的配套规章关系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关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建议国务院协调有关部委尽快抓紧制定。国务院有关部委在制定本部门规章时,应根据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并系统考虑本次执法检查中民族地区所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各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是配套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标志。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无论是坚持依法治区,还是维护对外形象,都应尽快制定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民族工作会议对抓紧制定自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自治区应抓紧做好自治条例的制定工作。对这项工作,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并做好协调工作。

(五)不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各级国家机关应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经常性工作之中,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向全社会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级国家机关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协调能力,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要切实注重思想道德建设,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开展“八荣八耻”教育,通过大力倡导荣辱观,倡导科学和文明生活方式,强化道德自律、提高文明水平。要紧密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打击各种破坏活动。要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抵御和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渗透和破坏。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经常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按照民族工作会议的要求,经常性地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加以整改。建议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五年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建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定期听取所属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若干规定情况的工作汇报,对所属民族工作部门,要在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增加相应工作经费,强化工作手段,使他们在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中能更好地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