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公园 青海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4)
5.深入推进财税管理改革。紧跟中央财税改革步伐,细化工作举措,健全改革台账,扎实推进已出台改革政策落地,加强督导检查,有序有效推进各项重点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出台了《关于优化全省财政支出结构实施意见》,从零基预算改革、清退固化支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创新投入方式、盘活存量资金、推进事权划分、强化支出管理7个方面严格落实工作举措,着力解决当前我省财政支出运行管理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问题。加快推进农牧业人口市民化步伐。出台了《关于支持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通过强化各级政府尤其是人口流入地政府的主体责任,支持推进“人带经费、事随人走”的财政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体系,从而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清理规范支出挂钩事项。下发了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预算安排不再将农业、科技、教育等支出与相关经济财政指标挂钩,着力解决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等问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省级部门预算中的所有项目支出全部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拓展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广度和深度,2017年省本级评价资金规模达323.5亿元,基本覆盖了省本级的重点专项支出。
不断完善考评机制,把省对下和省级部门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大力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清理整改不规范的举债融资担保行为,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和风险约谈机制,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将政府债务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省对下财政管理和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全面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督管理,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基层财务人员培训,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同时,积极参与司法、社保、科技、金融等重点改革,较好地发挥了财税改革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结合改革步伐,在调研和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着力构建财力与事权支出相匹配的资金分担机制,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扎实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符合我省实际的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及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组织开展了水资源税改革、地方税体系建设等摸底调研。
(三)过去五年财政工作总结。
2017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回顾总结五年来的财政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财政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主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营改增及国家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坚持一手抓收入、增总量,一手抓支出、促优化,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各项财政主要指标均保持了匀速增长。2012—2017年,全省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从186.4亿元增加到246.1亿元,年均增长5.7%。中央各类补助从839.7亿元增加到1113.4亿元,年均增长5.8%。总财力从1307.5亿元增加到1650.8亿元,年均增长4.8%。全省地方公共预算支出从1159亿元增加到1530.3亿元,年均增长5.7%。财力规模和支出总量的持续扩大,为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促进经济发展更加有力。积极发挥财政调控职能,五年累计投入1840亿元,支持实施了铁路、机场、高速公路、水利、生态保护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拉动了经济增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服务业优化升级、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五年累计减免税费420亿元;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组合应用各类财政政策工具,政府引导基金、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形成多元化投入发展的良好格局,吸引和撬动更多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