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公园 青海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3)
3.大力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按照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的新要求,切实在财政政策和资金上支持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大生态环保建设投入。下达资金60.9亿元,用于祁连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三江源二期、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退牧还林还草和重点防护林保护工程建设,实施大气、污水和重点流域、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改革。以支持祁连山保护为突破口,加大争取中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将德令哈市纳入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全面有效保障“1+9+3”教育经费、生态移民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等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安排下达资金24.1亿元,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等。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加大工作沟通衔接及中央资金争取力度,研究提出了“综合财力补助+专项”的三江源国家公园财政管理体制建议,安排建设资金6.3亿元,用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机构运转等,促进公园长远发展建设。结合精准扶贫,全省设置5.5万名生态公益管护岗位,加快实施生态脱贫步伐。
4.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统筹财力配置,切实把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全力实施民生十件实事。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急需,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导落实,既定的65项民生实事全部兑现。大力推进脱贫攻坚。继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下达财政扶贫专项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60.3亿元,较上年增长49.7%,并按因素法将资金分配到县,有效保障了全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资金需求。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建立“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机制,全年统筹整合规模达190.8亿元。支持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下达资金99.3亿元,调整提高各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建立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困难群体取暖补助政策。支持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和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全面落实扶持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支持打造“拉面经济”等劳务品牌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大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力度,有效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支持教育改革发展。下达资金49.6亿元,将西宁、海东两市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纳入15年免费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薄弱高中改造计划、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藏汉双语定向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下达资金43.5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落实三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加大包虫病防治、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等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大力推动文化体育繁荣。下达资金13.5亿元,支持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馆”免费开放、重点文物及非遗保护等项目开展,支持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及“环湖赛”、文化旅游节等大型活动的举办,进一步促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城乡住房保障工作。安排资金35.4亿元,支持全省6万套农村危旧房改造,5.6万套保障房、公租房建设,并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提高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