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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学政治 《政治哲学与幸福根基》经典读后感10篇(2)

2018-01-31 07:09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与某些坚持将非黑即白、斗争对抗作为政治生活主要特征的人不同,米勒教授特意强调,上述“政府”一词,并非局限在指任何社会中某一特定的“当下的政府”或指权威所赖以行使的“国家”这一政治机构,而是“引导我们共同生活于社会之中的规则、实践和制度的整体”。在这里,我们感到了一种以人为本的温情、一种源于归属感与认同感的安全感,而不是将政治过分简化地视为仅仅是某种工具或者强制。

米勒教授曾著有《社会正义原则》、《论民族性》等学术经典并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思想百科全书》这一权威学术工具书,堪称当代政治学理论及政治哲学领域的知名学者。但他却希望本书能“让政治哲学对以前从未接触过它的人变得有吸引力而且易于读懂,所以努力在不牺牲准确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写得简单” 。他的确用这本不到130页的小册子证明了自己的这一誓言。此书既探讨了我们为何需要政治哲学、什么是政治权威、如何理解民主等等这些作为政治普遍基础的重要问题,又适度地涉及到政治哲学的理论发展与新兴议题。同时,米勒教授在简明扼要却精辟透彻地解释了无政府主义与中央集权论、民主主义与精英主义、自由主义与独裁主义、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等各种论点的主张与分歧之余,也不乏坦率但克制地介绍了自己的个人倾向。正如序言作者顾肃教授所言,米勒教授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当代政治哲学方位明确、概念清晰、原理表述准确、代表性论点介绍精辟的全景图。一位“把书从薄读到厚”的大师,在此用毕生所学、所思、所感,为我们展示了“把书从厚读到薄”的升华过程。

而米勒教授随后提出的关于民主的另外三个问题同样值得我们深思:存不存在应该得到保护、免受即使是民主政府之侵犯的个人自由领域?应不应该赋予某些少数群体以所有公民都享有的宪法权利之外和之上的特殊权利,以保证他们得到公平对待?究竟在什么条件下民主才是可能的——尤其是人们什么时候他人会尊重民主宪法,从而愿意在相互尊重的氛围中讨论和决定问题?它们不但引出了自由与政府的限度、正义、女性主义与文化多元主义、民族与国家及全球正义等以下章节的主要内容,更是毫不回避学科理论和实践难点,这样一种学术中立与现实取向并重的精神,在某些利用、胁持甚至明里神化暗地亵渎 “民主”这个概念的某些组织或个人看来,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也正因这种精神的存在,使我们依然能清醒、明智、科学地不断追寻着政治哲学的奥秘。

值得注意的是,本书英文标题“Political Philosophy”仅有政治哲学之义,所谓的幸福根基,许是来自于米勒教授在书中唯一一处真正提到个人幸福之言:“被统治得好还是坏,这对我们的生活的确非常重要。我们不能脱离政治、退隐到私人生活中去,也无法想象自己被统治的方式不会对我们的个人幸福产生巨大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中文译者的一种善意——我们应该意识到自己偶尔能接触到的所谓“自由、民主、人权都是好东西”这些本不必予以复述、更不必引起惊诧甚或轰动的大实话背后,常常隐含着未被张扬的政治哲学的幸福根基。时代变迁,但洛伦泽蒂的壁画中“仍有一些要素与我们今天也是有关的:合法政府权威与暴政之间的差别;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正义的性质”。无论我们处于何种政体之下,这些问题仍然居于政治哲学的核心,并且无疑也仍然关乎我们的幸福。

《政治哲学与幸福根基》读后感(四):西方自由观念之流变——政治哲学与幸福根基读书笔记

在原作中本篇题为《自由与政府的限度》,主要探讨是否存在一个必须被保持在政治所能到达的范围之外的人类自由的领域,即是否存在政府绝对不能干预的人类生活空间。

有限政府理念的形成经历了几个世纪,其最初的动力来自于16世纪宗教改革所引发的冲突。宗教派别的增加导致了宗教宽容的必要,在特定范围之内,每个人都有权寻找自己通往上帝的道路,国家与这种寻求毫不相干。随着时间继续推移,宗教自由进一步扩展为个人自由,即要求承认每个人都有权选择他自己的信仰和生活方式,只要这些选择没有直接侵害他人。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运动强调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认为只有允许个体自主选择如何生活个体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如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论自由》中所说,说一切人类存在都应当在某一种或少数几种模型上构造出来,那是没有理由的。一个人只要保有一些说得过去的数量的常识和经验,他自己规划其存在的方式总是最好的,不是因为这方式本身算最好,而是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方式。人不像羊一样;就是羊,也不是只只一样而无从辨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