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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委员会 当代中国社会组织的政治整合功能与实现(5)

2017-12-25 20: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特别是在处理“政府引导”和“政府领导”的关系问题时,依赖性限制了社会组织能动地进行社会动员和整合的作用,甚至沦为政府决策的“传话人”;而一些社会组织为了体现自己的独立性,矫枉过正,缺乏与政府间的合理互动。这都是依赖性的表现,既限制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又不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甚至还会造成社会意见的僵化、断裂。其四,社会组织自身的整合能力的固有缺陷。原则上,社会组织的独立性、自治性、公益性,组织方式的灵活性,社会成员的自愿性等优势决定了其可以提供和整合国家所不能提供和整合的服务,使社会组织能够吸收广泛民众的参与,通过组织内部的平等协商沟通,整合个别成员的偏私,形成理性的社会诉求,汇聚成强大的社会凝聚力。但社会组织自身的专业性和个人的多元性等因素的存在,也决定了其存在整合的缺陷:一方面,社会组织目标不可能涵盖所有成员个体的具体目标,组织中个体的需求始终存在未被满足和未得到充分满足的部分,此种不协调与矛盾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组织自身的机能与整合能力和功效的发挥;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公共性与其竞争性导致的垄断性乃至“霸权性”存在潜在的冲突,如“(20世纪70年代)在西、北欧诸国垄断了行业利益代表权的大型社团组织与政府共同建立起阶级合作体制,其结果是缺乏组织手段,普通民众被排斥在政府决策过程之外。

”其五,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避免国家权威的流失。马克思主义认为,组织的社会化过程能填补和完成国家的职能,从而组织权威必然会挑战国家权威。如,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后的国家对经济社会影响力的消解就是典型。但是,在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异化可能性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这种消解是存在较大风险的,国家认同弱化以及核心价格观模糊等问题也就难以避免了。其六,全球化给中国的社会组织发展带来挑战。据不完全统计,发达国家存在大约3万个跨国性社会组织,它们在资金运作、价值观输出和其他资源配置中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已然成为一种“国际社会权力”,并且不断试图影响着发展中国家的内政决策与公共事务。而全球市场、跨国公司及其建构其上的国际规则亦试图取代主权国家的法律制度。全球化背景下,此种隐藏于社会组织中的文化霸权和政治强权影响越发巨大,对国家主权、国家安全与国内政治稳定均有极大挑战。受此影响,有的中国的社会组织成为了其他国家和组织的“代言人”,而无意于实现其政治整合功能。

三、实践原则与中国路径

事实表明,社会组织的政治整合功能不能仅从其自身的需要、效果与便利性出发,而应该考虑社会组织体系乃至整个政治体系对政治整合的需求,以此为核心进行整合功能地位与方式选择。正如有的学者所言,政治整合是“把处于分离状态的各种政治力量和社会集团结合进一个统一的政治体系的过程或状态。”那么,社会组织实现政治整合功能要秉持一定的建构准则与途径。在中国语境中,上述准则和途径正是社会组织实现政治整合功能的实践原则与中国路径。

我们认为,当前中国社会组织实现政治整合功能的实践原则可被称为“最大共同性原则”,其内容可以包括三个方面。

其一,中国社会组织实现政治整合应以合理性为根基。制度的确立发展和推行,均离不开社会成员对其价值合理性和普遍有效性的认同。合理性的含义十分丰富,因不同的历史时代和条件而相异。在我国当前的状况下,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实现政治整合功能应以合理性为根基,而这里的合理性着重体现为政治整合过程中公众的普遍受益为原则。在我国改革发展的进程中,经过改革发展的动员后,不可避免地要引起部分社会群体利益的增长以及部分社会成员利益受损,加之竞争规则的不规范与不公正,很容易造成部分社会群体的心理失衡,从而演变为政治体制之外的异己力量。这时,社会组织政治整合功效的发挥就应该充分的以普遍受益作为政治发展的关节点。普遍受益作为合理性最为鲜明的特质之一,其一方面要求每个人无论其贡献大小均应获得生存与发展的起码权利,另一方面要求依据个体贡献的大小而平等的享有不平等的非基本权利。在社会组织进行政治整合过程中,以普遍受益为原则建立的政治体制能够增强政治体系的吸纳能力,更能激发民众的参与热情,推动政治的顺利发展。以此对于我国目前的政治发展状况来说,合理性是制度化建设的根基,普遍受益是合理性的现实内容,中国社会组织在践行政治整合功效的路径中更需要注重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