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技术应用成为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不竭动力 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 加快质量强省建设(6)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开展承载能力评价,对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强化生态安全责任制,建立传输通道城市和沿太行山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环保督察制度。加大监测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到2020年,主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5%,细颗粒物浓度降低到57微克/立方米左右。
(九)开展城乡建设管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省城城镇层级结构,完善现代城镇体系,与京津共同构建世界级城市群。提高城镇化质量,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塑造城镇文化特色,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系统化、全覆盖的城乡管理标准体系,加快形成城市管理新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提高城市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慧园林、智慧照明,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整合,打造万物互联的智慧城市。
积极推进城乡容貌整治,提高园林绿化品质,建设绿色生态小区,打造有序、安全、整洁、宜居的现代文明城市。高质量建设和改造城乡道路交通、供热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新建道路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交通服务标准化,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的综合交通体系。大力推进“四美五改”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到2020年,全省11个设区市力争全部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以上园林城覆盖率达到90%。
(十)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以提升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社会赋权水平为手段,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按照典型引路、分类实施的原则,制定社会质量指标体系及评价规范,开展能力评价和监测活动。打好防范和管控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攻坚战,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高高等教育水平和质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提高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供电、供气、供热、供水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行政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价标准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受理场所、办事流程、审批服务、监督检查标准化运行,创建一批示范窗口。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所有具有监管和执法事项的部门纳入实施范围,覆盖到全部监督检查事项,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研究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标准,提高行政效能。到2020年,创建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试点5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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