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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关系】忻华:利益集团对美欧贸易谈判决策的影响机制研究(2)

2019-04-27 04:1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欧盟采用“自下而上”的分配方式,欧盟委员会根据“总量控制、负担均分”的原则,依照欧盟整体的减排目标和各成员国的减排承诺,在欧盟内部协调确定了各个成员国分担的减排义务。欧盟峰会还通过了此前由欧盟委员会制定的未来10年经济发展战略,即“欧洲2020战略”,旨在为欧盟推进结构性改革、实现可持续增长明确目标。欧盟负责制定和实施贸易政策的主要机构包括欧盟委员会(欧盟的行政机构) 、欧盟理事会(欧盟的执行机构) 、欧盟议会(代表欧盟的公民) 和欧洲法院。对此,欧盟法院的观点是,欧盟委员会没有义务考虑非欧盟国家对奇美可能采取的执法行为以及对它所征收的罚款。

综合上述文献提供的视角与范式,笔者将“双层博弈”的视角与“多源流决策”的模型相结合,形成本文的分析框架,并籍此观察美国与欧盟的利益集团对其各自的贸易决策体系的影响机制。本文认为,美欧内部的利益集团借助各自的利益代表机制,向其决策层传递自身关于美欧贸易关系、尤其是美欧双边自由贸易谈判的利益诉求,其与决策层之间的互动关系构成“双层博弈”的内部层面;美欧决策层,尤其是美国内阁和欧盟委员会在汇集所有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形成处理双边贸易关系的政策,尤其是对待双边自由贸易谈判的立场,形成“双层博弈”的国际层面。在决策体系中的政治、政策和问题这三股不断向前流动的“决策源流”中,美欧利益集团属于“政治源流”和“政策源流”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美欧各自的“双层博弈”架构制约着内部这两股源流的运行速度与节奏。

借助这一分析框架,本文选取美欧工商界利益集团中最具代表性的两个“伞状组织”,即美国商会(U.S.Chamber of Commerce)和欧洲商会(Business Europe)作为研究对象,聚焦于2016年初至2018年10月底美欧双边自由贸易谈判从渐趋停滞、陷于僵局直至出现转圜、有望重启的演变过程,分析上述两家商会在此过程中分别向美国和欧盟决策层施加影响的方式与路径,并对这两家商会在各自的政治决策体系中的位置与作用进行比较。

2利益集团对美国与欧盟的决策体系施加影响的总体机制

本文的分析基于这样的设定:决策体系的结构特征决定了利益集团对决策发挥影响的行为模式与路径选择,而决策体系自身的运行又受制于更为宏观的政治制度架构,因而要厘清美欧利益集团对其双边贸易谈判决策的影响机制,首先就需要确定利益集团在美国和欧盟的决策体系和宏观政治架构中的位置,然后才能清晰勾勒出其对决策的影响机制的结构特征。美国和欧盟的决策体系虽然都构筑于代议民主制的架构之上,有不少相通之处,但基本结构和总体运行仍存在不少差别,因而美欧利益集团的决策影响机制看似相近,实则需要详细区分。

(一)利益集团在美欧政治决策体系中的位置的比较

美国是联邦制的民族国家体系,最高立法与行政体系由近似于直接选举的投票制度产生,在选举政治的长期影响下,各类社会利益群体与最高决策中枢的联系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如图1所示的“分层结构”,在这一结构中,国会的特定委员会和总统领导下的内阁特定部门掌控着对外贸易谈判的立场、进度与节奏,而利益集团凭借其拥有的专业知识与信息,通过竞争性的政治游说机制,与最高决策层之间建立信息与资源的交换机制。由于最高层的国会与总统受到竞争性的选举政治的直接制约,因而利益集团借助对竞选政治的制度化参与,能够在特定议题上对最高层决策者形成较强的影响。总体而言,美国的政治力量格局和决策体系结构较为清晰,因而美国利益集团影响决策的路径、方式与策略也较为固定和简明。

欧盟是带有强烈的“超国家”色彩的国家组织,其决策体系的“三驾马车”里,只有欧洲议会是经由直接选举产生的,而另两个决策机构,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都并非由直接选举产生。与美国相比,欧盟的决策层受到的选举政治的制约较弱,与欧洲基层社会之间的联系较远,因而欧盟的“民主赤字”问题显得更严重。欧洲利益集团对欧盟决策的影响主要通过“布鲁塞尔路径”和“成员国路径”来实现,前者是指利益集团直接向布鲁塞尔的欧盟决策中枢,特别是欧盟委员会的相关业务总司开展游说,借以影响欧盟决策,后者则是指利益集团首先借助本国内部的利益代表机制,影响本国政府的认知与意向,随后由本国政府借助欧盟理事会的议事与协作平台影响欧盟决策。上述两条路径并存于欧盟的“多层治理机制”之中,形成重床叠屋的体系。这意味着欧盟与美国相比,其决策层级更多,信息传递的链条更长,与决策相关的政治力量格局更加复杂而多变。美国利益集团运行机制在这样的体系中,欧洲利益集团的位置并不稳定,其影响决策的效果更不确定,发挥影响的路径与方式也更繁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