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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中共肥东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9)

2017-12-30 10: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一是进一步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出台《肥东县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巡视整改以来,共进行2批次干部推荐考察和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其中提拔26人,试用期满12人,个别谈话推荐和重点考察谈话严格按照要求分开进行,做到程序合规,记录规范。二是健全完善“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事制度”。讨论研究干部时,参会人员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一律不研究不上会。巡视整改以来,召开部务会议2次,参会人员均达到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35.针对“2016年乡镇党委换届期间,对新进班子的拟提拔人选以考察公示代替任前公示”的问题。

36.针对“2016年2名干部在处分期内被提拔”的问题。

37.针对“县委授权县委组织部管理各部门内设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全县副科级非领导干部”的问题。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重新修订《肥东县县委管理干部职位名称表》,进一步明确干部管理权限。二是收回任免权限。收回县委组织部管理各部门内设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全县副科级非领导干部的任免权限。坚持所有科级干部的任免一律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38.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33人,6个县直单位配备了党组专职副书记”的问题。

一是严格领导干部职数和职级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干部,除中央、省、市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二是加大机构整合和改革的力度。重新核定有关单位“三定”方案,在6个党员数较多的党委(党工委)增设了专职副书记职位,消化县卫计委、经信委、发改委、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等单位超职数配备的党组副书记4名。三是坚持“只出不进”的原则。已经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区分情况逐步消化。

39.针对“存在混编混岗现象,全县科级干部岗位中,有17名公务员在事业单位任职,14名事业身份人员在行政岗位任职”的问题。

一是逐步消化。对不同时期、不同原因产生的混编混岗问题,区分情况逐步消化,巡视整改以来,对事业人员身份的2人进行了岗位调整。二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在干部调配使用时,严格考虑个人资格条件和岗位性质,做到人岗相适,坚决杜绝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混用、挤占、挪用情况的发生。

40.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禁而不止,‘吃空饷’问题屡禁不绝,全县仍有183人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一是开展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出台《肥东县党政机关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肥东县社会组织2017年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县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吃空饷”问题的专项整治。二是调查处理。280名违规兼职人员清理到位,其中3名人员主动上交违规兼职取酬14.06万元。对183人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核实,其中属于事业单位人员153人,目前已返岗28人,限期返岗59人,拟办辞退14人,拟办辞职3人,已办辞职辞退3人,长期病假执行病假工资或拟办病退18人,病假大于6个月的3人,病假小于6个月的5人,病事假停发工资20人;属于公务员29人,已经返岗5人,限期返岗4人,限期未返岗1人,改革性退出领导岗位13人,长期病假执行病假工资或拟办病退3人,病假大于6个月的2人,病事假停发工资1人;属于机关工勤人员1人,目前长期请假执行病假工资。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已对4名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时任县委组织部综合科科长高某诫勉谈话,给予县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孙某党内警告处分。

41.针对“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现象比较严重,县管干部511人中,60年代出生232人,占45.4%”的问题。

一是全面实施县管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三案一单”精准管理。全面建立县管领导班子基础信息档案。二是加大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力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进步腾出空间。目前,已有1名县直单位正职因身体原因被调整任职,3名60年代的县直单位班子成员退出领导岗位,提拔了7名80后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县直和乡镇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