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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中共肥东县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3)

2017-12-30 10: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一是从严查办违规干部。对于巡视发现的“28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4名科级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严格核查、严肃问责。县纪委已认真核查4名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给予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赵某已退休仍在原辖管范围内成立公司的行为诫勉谈话,280名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已全部清理到位。二是开展大排查。出台《肥东县党政机关深入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室〔2017〕103号),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县党政机关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吃空饷”三个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纳入县级巡察工作内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组〔2017〕44号),建立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三审”制度。

6.针对“县委常委会有时议题安排较多,有的议题会前沟通不够深入、听取意见不够全面;会上讨论时班子成员附和的多,提不同意见的少”的问题。

一是完善县委工作制度。出台一系列以《中共肥东县委工作规则》为总纲的县委“1+15”制度文件,完善县委工作职责、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规则。二是会前广泛征求意见。2017年10月起,通过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座谈会和下发征求意见稿、公示决策事项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县四大班子、县级部门、乡镇和离退休老同志、有关专家的意见,切实提高县委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常委班子成员做到“两必须”,会前必须提前沟通协商,会上必须发言讨论,确保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效。

7.针对“有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会议研究,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

一是深入核查、严肃问责。针对“东投公司无担保出借大额资金给企业未收回,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出借财政资金8407.6万元给安徽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问题,进行深入核查,严肃问责,对东投公司董事长梁某同志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做好资金风险防控。通过资产盘活,已由合肥力高伟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接手金马公司,力高公司承诺对项目的后续实施和工程欠款以及东投公司的借款有上限1亿元的支付义务,并尽快处置商业楼面,加强销售资金监管,按比例扣还东投公司。三是继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所有重大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并建立县纪委定期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8.针对“县委县政府对控违拆违、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统筹不够、指导不力,违法建设、乱搭乱建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规范拆迁安置程序。2017年9月5日,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拆迁安置专题会议,成立征迁安置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拆迁安置标准统一、程序制度规范、档案资料完整。二是查处各类涉土违法行为。对大费违法违建制止不力的镇村干部33人立案查处。三是健全征迁安置体制机制。成立肥东县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肥东县房屋征迁证照确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每周调度拆迁安置进度,印发《肥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东政〔2017〕17号)、《肥东县房屋征迁“三榜公示两级审核”操作规定》(东政办〔2017〕20号)、《肥东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工作流程》(东政办秘〔2017〕48号)文件,建立和升级房屋征收数字化管理系统。四是全面完成大费拆迁任务。针对巡视发现的“大费村仍有37.3万平方米违法建筑未能拆除”的问题,采取县领导包保联系、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大费村已签约祖居户1060户、外来户3600户;下剩359户未签约,其中祖居户30户,外来户329户,全部未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下一步分期分批地推进大费征迁拆违扫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