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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院赵继福_赵继福国医堂_赵继福(4)

2017-02-26 05:00 网络整理 教案网

2.2 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

按事故级别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本级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参照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的职责,结合实际,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3 专家组

全市各级食品工作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食品安全事故专家组,具体职责是:

(1)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见附件8.4)

2.4 联络员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建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指定两名联络员,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下传、反馈、落实和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应急时,相关部门须固定一名联络员坚守岗位,保持有效联系 (联络员名单见附件8.5) 。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系统

全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市农业局、市牧业局、市水利局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水产品等质量安全检测预警信息。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市食品药品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传递、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设立全市统一的举报电话(见附件8.6)。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强对检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检测质量。

3.2 预警系统

3.2.1日常监管

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办、市牧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应按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通报基本情况,通报内容见1.3事故分级标准。

(2)通报方式

a. 市有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b. 市食品药品接到食品安全事故通报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乡镇街道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通报。有漫延趋势的还应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c.市食品药品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信息通报给本级。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检控信息、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的险情,应当及时通报给市、州有关部门。

(3)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品药品在上报市的同时,要及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引导工作。

3.2.3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行政监管职责的行为。

市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给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一览表见附件8.6)。

3.2.4 应急准备和预防

市食品药品应当及时对有关部门报告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通报给市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