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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地震应急预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4)

2017-12-27 17:03 网络整理 教案网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

4.1.1 Ⅰ级、Ⅱ级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运营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指挥部负责应对处置工作。需要国家层面协调处置的运营突发事件,由省人民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向国务院或交通运输部提出请求。

4.1.2 Ⅲ级、Ⅳ级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运营突发事件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省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或派员指导处置工作,由事发地城市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应对工作。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省指挥部给予支援和指导。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在建立跨区域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时应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的责任主体。

4.2 响应措施

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应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人员搜救

调集专业力量和装备,在事件现场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救援队伍之间要加强衔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应严格根据运营突发事件性质、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现场处置人员根据需要佩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事发现场相关规定。

4.2.2 现场疏散

根据预先制订的紧急疏导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引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事发地点,疏散受影响的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站点乘客至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口;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实施分区封控、警戒,阻止乘客及无关人员进入。

4.2.3 乘客转运

根据需要疏散乘客数量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行方向,及时组织和调整运力,利用城市轨道交通其余正常运营线路,调配地面公共交通车辆,迅速将现场乘客进行转运。

4.2.4 交通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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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封闭车站、调整线路等手段,设置交通封控区,对事发地点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维护疏导,防止发生大范围交通瘫痪;开通绿色通道,为应急车辆提供通行保障。

4.2.5 医疗救治

迅速组织医疗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做好伤员抢救、转运及疾病防控等工作。在专业的医疗卫生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前,由运营单位组织对伤员进行必要的救助。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6 抢修抢险

组织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开展设施设备等抢修作业,及时排除故障;组织土建线路抢险队伍,开展土建设施、轨道线路等抢险作业;组织车辆抢险队伍,开展列车抢险作业;组织设备抢险队伍,开展供电、通信、信号等抢险作业;组织消防抢险队伍,开展火灾抢险作业。

4.2.7 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划定警戒区,确保应急运输通道畅通,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扩大。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2.8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运营突发事件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伤亡情况、应对措施、救援进展、公众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和临时交通措施等。

4.2.9 运营恢复

在运营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完毕、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及时组织评估;当确认具备运营条件后,运营单位应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4.3 省指挥部应对工作

省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莆田地震应急预案

(2)根据事发地城市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急处置提供人员、装备及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