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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2021-10-14 06:08 网络整理 教案网

各县(市)教育局、市区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1、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

开设一组公共基础课(语言)、两组公共基础课(公共艺术)、一组专业课(能源与新能源)、两组专业课(石化)、三组专业课(信息技术)),专业课程(医学与健康)四组,专业课程(文化与艺术)五组,专业课程(公共管理与服务)六组。

2、信息课堂教学竞赛

成立公共基础课群(汉语和公共艺术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群(农林牧渔业、资源环境、土木水利、加工制造、纺织食品、交通)、第二组专业课程(休闲与健康、金融与商业、旅游服务、体育与健身、教育、司法服务)。

3、信息化培训教学竞赛

开设加工制造相关专业“平面备案”相关内容的“钳工技能培训”课程、财商会计专业“会计基础技能”课程“手工点钞”相关内容、旅游服务高星级酒店运营 管理专业“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中与“餐巾折花”相关的内容有4组,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中与“儿童素描”相关的内容有4组. 详情见附件1。

二、比赛项目

比赛采取教师报名、学校推荐、市级比赛的形式。

1、学校推荐

学校要广泛动员相关专业教师积极报名参赛信息化大赛教案格式,并在审核参赛教师提供的材料后,向市教育体育局报告。省级中专教师报名参加比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体育局。

2、市政竞赛

市级比赛将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信息化教学设计竞赛和信息化培训教学竞赛采用现场决赛的方式,信息化课堂教学竞赛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市级比赛设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原则上控制在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

市赛选拔后,根据省赛要求和市赛排名,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赛。

三、参与者

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参赛对象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每名教师限参加一项。每个事件都可以注册为个人或团体。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参赛队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其中,参加信息化课堂教学竞赛的主讲教师必须是参赛作品的第一名。

四、 比赛内容、方式、比赛要求及评分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各项目的内容、方法、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

1、 各县(市)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以信息化教学竞赛为载体,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学水平,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竞赛,尽可能为参赛教师提供相应保障。

2、 各中职学校推荐名额内的作品参加市级比赛。省级示范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名额如下:信息化教学设计竞赛每组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如:公共基础课3件作品不能提交参加信息化教学设计竞赛;信息化课堂教学竞赛参赛作品不得超过4个,不得有重复课程(公共基础课)或专业课(大类)。例如:2件公共基础课组作品不能提交参加信息化课堂教学竞赛;信息化培训 教学竞赛每项教学内容限报名一个。省级示范模式以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量不得超过上述数量标准的一半。

3、比赛是匿名进行的。参赛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市、县、学校及个人信息。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信息化大赛教案格式,引用时应注明出处。如因作品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材料提交要求

请参赛学校填写《2017年市中职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报名表》(单项报名表),经审核汇总后形成《20​​17年市中职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报名表》(报名汇总表) . 个人报名表相关信息必须与报名汇总表相关信息一致(报名表见附件3),打印并加盖公章,连同信息化课堂教学竞赛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以学校单本于8月18日前送达市教育体育局职业和成人教育司,

经市教育体育局初审,确定参加市竞赛信息化教学设计和信息化实践教学竞赛的人员,在竞赛时提交教学计划5份、讲稿稿5份。

上述材料应单独装在一个作品集内,并在作品集封面上贴上填写好的“单次报名表”。材料的其他地方不得出现参与教师的信息。该材料必须打印在 A4 纸上,并在左侧纵向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