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先生与新时期史学理论的学科建设
【摘要】宁可先生在1980年代初期对史学理论学科建设做出了系统的思考,包括区分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提出史学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之关系及其在历史学科结构中的地位,并倡导建立严格意义的史学理论学科。此后,他通过长期的治史实践,在坚持唯物史观的指导之下,借鉴当代西方史学、分析历史哲学与价值哲学的成果,着意建构以历史认识论为核心的四大理论范畴,创造性地提出了历史价值论研究的新问题。这在近三十年来中国史学理论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中起到一定意义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史学理论 历史理论 历史认识论 历史价值论 历史本体论 史学方法论
业师宁可先生(1928-2014)是当代中国著名历史学家。他一生治学广博,在史学理论、中国古代史、中国经济史、隋唐五代史、敦煌学等多个学科领域都取得了卓越的学术成就。仅就其对史学理论的研究而言,也开始得相当早。1960年代初,在他35岁时就积极投身于当时史学界有关历史主义和阶级观点的论战中,成为历史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本文旨在考察1980年代之后宁可先生对新时期史学理论的学科建设所做出的贡献,着重从厘清学科范围、建构学科体系和回答重要理论问题三个方面加以论述,以期对当前的史学理论研究如何在继承前辈学者的学术遗产的基础之上有所推进提供些许启示。
一、 严格意义的史学理论学科
在史学理论的学科发展史上,始终伴随着对本学科性质和建构问题的争论和思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集中反映了史学理论作为一门历史学分支学科的形成过程,尤其能够直射出史学理论自身的研究状况和发展趋势。严格意义的史学理论学科在西方产生于19世纪后期,是历史学专业化和职业化需求的产物,其代表作有德国史学家德罗伊森的《历史知识理论》(1868年)、伯因汉的《史学方法论》(1889年)和法国史学家朗格诺瓦、瑟诺博司的《历史研究导论》(1898年)等,他们系统总结了西方传统史学的学科体系、任务、本质和方法论原则,以及历史知识的基础与形式。这一类成果中的部分内容为20世纪初年的中国新史学所吸收,形成了中国现代学术史上一次史学理论学科发展的高潮期,出现了一批史学理论性质的专著和论文,体现了中国史学由历史层面转而进入史学层面的发展趋势。这其中大多数著作的内容是围绕历史观、史学的学科性质和结构、史学史和史学方法展开的。
中国史学界出现的第二次“史学理论热”是在1980年代,随之史学理论的学科建设问题再次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正如宁可先生回忆中所述:“忽如一夜春风来,历史科学概论就像花朵一样开遍了高校历史系的田野,各种教材、专著纷纷出版,几乎有二十种。”这期间史学界一方面开始全面反省学科自身的发展道路,包括总结中国史学的丰厚遗产,引进外国史学理论与方法的诸多成果;另一方面,又逐步纠正了长期存在的思想偏差,明晰了历史学与其他社会科学和历史学内部各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真正确立起史学理论相对专门化的学科范围与界限,奠定了其学科的基本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宁可先生早在1984年发表的《什么是历史科学理论——历史科学理论学科建设探讨之一》一文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受到史学界的广泛关注。
(一) 率先区分广义与狭义的史学理论——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
1980年代初期,尽管当时的史学界已经出现了建立史学理论学科的热望和趋势,“但是对于这门学科建设中的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还不是搞得很清楚”。结合当时已出版的史学概论教材,宁可先生将史学理论的相关讨论大致分为以下两大类内容:第一类为以客观历史为研究对象的理论问题,具体包括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与基本规律(历史动力、社会经济形态、历史评价标准等),有关客观历史发展的辩证法(历史发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连续性与阶段性、前进性与曲折性、必然性与偶然性、一般性与个别性、矛盾性与相互作用等),有关历史唯物主义在某一特定时代或国家的具体应用和理解(中国古史分期、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农民战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封建经济结构、封建土地所有制、资本主义萌芽等);第二类为以历史学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与学术史问题,具体包括探讨历史学本身的理论与方法问题(历史学的对象、任务、特点、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历史认识的特点、历史学的层次与结构、历史学的方法等),有关史学史和史学思潮的研究,以及对历史研究和历史教育的评论等。
思维模板:以牛顿第二定律为桥梁,将力和运动联系起来,可以根据力来分析运动情况,也可以根据运动情况来分析力.对于多过程问题一般应根据物体的受力一步一步分析物体的运动情况,直到求出结果或找出规律。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指出:社会的人们投身于变革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实践中(不论是关于变革某一自然过程的实践,或变革某一社会过程的实践),由于客观过程的反映和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使得人们的认识由感性的推移到了理性的,造成了大体上相应于该客观过程的法则性的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然后再应用这种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于该同一客观过程的实践,如果能够实现预想的目的,即将预想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在同一过程的实践中变为事实,或者大体上变为事实,那末,对于这一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中国的历史是一个诗的历史,这个诗的历史和中国的文化本体与价值论本体相关。
在此基础之上,宁可先生强调指出,虽然历史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它与历史唯物主义、经济学、民族学等其他社会科学的交叉关系,以及历史学科内部具体历史领域的研究和理论化之间的密切关联;但是即便如此,史学理论也不应是上述诸方面的一个大拼盘或是一个庞大而无所不包的体系。从严格意义上讲,史学理论之作为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理应具备其专属的概念、范畴、原理和规律,并可以构成一个严整的体系。因此,狭义的史学理论应仅指有关历史学自身的理论和方法问题(即上述第二类中的第一部分内容),又可称之为“史学学”;它应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具体历史研究的经验中总结概括出来,形成理论和方法,对具体历史研究的任务、方向、重点、广度、深度、高度、方法、科学水平、现实作用等等起着指导作用”。
站在今天史学理论学科勃兴以来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毋庸讳言这一将史学理论广狭二义的区分,以及进一步将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的区分,对新时期中国史学逐步建立起严格意义的史学理论学科体系及其学科定位具有较为深远的学术影响,也得到许多史学工作者的认同。
(二) 史学理论在历史学科结构中的地位与意义
作为严格意义的史学理论在整个历史学科结构中处于怎样的位置及与其他史学分支学科的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史学理论研究的重心和发展方向。对此,宁可先生是从历史学科的总体结构分析入手的。他提出,如果以认识的对象和目标为标准可以将历史学科区分为两大部类:第一部类是以认识客观历史过程为研究对象的分支学科,从其认识的广度与深度之不同又可分为史料的搜集与撰写→历史事实的考证→专门问题的研究→断代、地区、民族、国别等专史研究→世界通史的撰写等层次;第二部类则是对第一部类得出的历史认识的反思、再认识或者批判,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总结历史认识的规律和经验,从而为第一部类的未来发展提供支持或指导,这表现为史学理论和史学史的研究。显然,这一对历史学科结构的划分中突显了两大部类学科之间的密切关联,既看到对客观历史的认识是历史研究的基础,又明示出对历史学自身的认识也是其学科自觉意识发展的反映与需要。因而,史学理论的学科建设可以说是历史学在总体上走向科学与成熟的标志之一。
而对于同是研究历史学自身的学科——史学史而言,宁可先生认为它和史学理论的主要区别在于侧重阐明史学发展的历程,以历史的形式和历史的方法研究史学思想、观点、流派、体裁、史著、史家等内容,并批判性地继承史学遗产。相比而言,史学理论则更侧重于研究历史认识的一般形式及其发展规律,突出采用理论的形式和逻辑的方法探讨历史认识在思维中发展的一致性,并以史学遗产或史学史的研究作为建构史学理论体系的资源与材料,这也体现了二者之间相互联系的方面。
具体到史学理论学科的建设内容,宁可先生认为它的中心问题是要研究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历史认识过程,其中包括审查史家主体是如何认识客观历史的、主观的历史认识和客观历史过程的一致性、如何才能科学地反映客观历史,以及历史认识的一般形式、特点、规律、方法和检验等。因此它所要回答的问题“不是客观历史是什么,而是怎样才能正确地阐明客观历史,如何发现它的关键性问题、重要的环节、发展的阶段和规律。简而言之,它不是直接研究历史的规律,而是研究如何探寻历史的规律,也就是研究历史认识的规律和方法。”
进行这样一种史学理论研究或说建立这样一门学科到底有何意义?在现实中我们看到有一些史学工作者并不去涉及或关注史学理论的问题,甚至有的还刻意回避这些问题,但他们仍然在做自己的专门研究,而且有的还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对此宁可先生指出,这并不等于他们没有思考过这些问题,脑子中没有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或者“没有用这些看法来引导、影响自己的研究”。在当今史学界不乏有人认为史学理论根本就毫无用处,历史学专业的学生也根本不需要去学习这类课程,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对历史和历史学的看法,是“一种经验主义、实证主义的看法”。史学理论研究的目的正是在于“使我们更自觉地、更正确地对待历史,对待历史学”。因此,史学理论学科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我们那种光拉车不看路的盲从习惯,使我们的历史研究保持一种高度的自觉精神,这恐怕也是历史学走向成熟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 史学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之关系
1980年代初期的国内学术界和史学界还大量存在着将史学理论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的简单化倾向,甚至对于是否有必要建立史学理论学科也存在争议。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对于当时的史学理论研究存在的最大“框框”之一,“就是认为唯物史观既是史学的理论,也是它的方法论,对史学理论方法论如要进行任何其他的研究,都是对唯物史观的干扰、破坏或否定,根本不存在建立或研究唯物史观以外的‘史学理论’的问题。”因此,实际上特别需要在理论和思想上明晰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③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观点,认识到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揭示了社会发展的规律.离开实践就不能科学完整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我不是专门搞法学研究的,对学理上的论述要向在座的很多同学、老师请教,只是从生活常识来看觉得它跟主义没有一点关系,就是人类政治生活甚至是社会生活中客观规律的体现,是规律的一种要求,人类在实际生活中感受到这种规律、遵循这些规律所形成的一些做法,变成现在称之为“宪政”名词的东西,跟主义没有一点关系。老子在其《道德经》中发明了人类必须遵循的关于社会全息逻辑规律的《人学》知识,或换言之,老子对于人类社会及其历史运动、发展、进化的结构、程序、功能给出了符合宇宙全息逻辑规律的全面、彻底、深刻的论说。
(2)研究怎样提高学生理论认识能力,即学会应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使学生把理论观点转化为认识历史的思维方法,用以全面地、辩证地分析历史问题。同时它还忽视了科学发展的阶段性,科学的社会学需要克服不成熟科学常犯的毛病——即认为可以用一套宏大理论来解释或处理所有问题,当前“还没有出现社会学的开普勒,更不用说牛顿、拉普拉斯、吉布斯、麦克斯韦和普朗克了”,社会学应该以发展解释有限范围现象的特殊理论为主要任务(merton,1968:47-52)。其次,“告别百年激进”是在要求去意识形态化,特别是要破除“左”与右的干扰影响,实事求是地认识、分析问题,不迷信任何东西,不带任何偏见,不以自我的情绪与利益等为中心,也不能教条化地接受与应用理论,严格遵循并探索自然、社会历史与人的发展规律,保持反思批判的精神,不能幻想用一种特定的方式去解释、解决现实的全部问题,进而思想理论要创新,政策或实践方案要因地适宜。
除此之外,历史研究还具有与历史唯物主义截然不同的研究途径,它正是要通过“如实描写历史发展的真实的具体的过程”,以细节化、偶然性、多样性、特殊性、曲折性、差异性等异常丰富而深刻的再现,来展示融合于具体历史过程中的普遍性和规律性。因而,具体的历史研究恰恰可以形成与抽象化、观念化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相辅相成的关系。同时,历史研究的方法是在贯彻逻辑与历史相统一中,“侧重历史的方法”,“最充分地运用历史的形式”,“把材料的生命具体地活生生地再现出来”。
千千好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