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思想建设还不够到位
(1)关于区委对党的重要法规学习还不够重视问题。一是巡视反馈以来,区委常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了《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6个重要法规,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践行。二是下发《2018年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强调把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论述等作为当前和今后区委常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关于区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区委常委会研究修订了《2018年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安排部署了16个专题的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规范和明确中心组学习内容、次数和形式。巡视反馈以来,已学习研讨“乡村振兴战略”“《宪法》《监察法》”等6个专题,每个专题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主题发言,其他成员作交流讨论。三是注重调查研究,在全区开展“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实现赶超奋斗目标”大调研活动,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主题确定调研课题12个,并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四是进一步规范做好学习记录、签到等工作,完善学习档案管理。
(3)关于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不够严格的问题。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运用“党员e家”“美丽延平”“延平湖畔党旗红”等微信公众号学习教育平台,发挥区委党校作用,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班3期,培训700余人次;基层党(工)委共举办培训班40期,培训基层党务工作者、党员干部3400多人次。针对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华学习不够认真的问题,由区委副书记叶文平对其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区统计局学习教育计划存在抄袭的问题,由区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杨义福对原统计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张书清进行提醒谈话。
2.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1)关于落实民主生活会新要求不够认真的问题。一是下发《关于重申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各基层党(工)委(党组)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已重新召开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二是将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督查和党建责任制考评,推动整改落实。区执法局党组对2015年“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上查摆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理论学习、联系服务群众、勇于担当等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落实“两违”综合整治问题,结合区委“两违”专项整治推进整改。三是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抽查检查,防止照搬照抄问题。四是针对区执法局班子2015年“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至今未整改的问题,由区委组织部长朱胜勇对区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春华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区林业局副局长叶月兴2016年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大部分内容与2015年雷同的问题,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张道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单位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要在 党 党的组织生活会上,积极 汇 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 工 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党组 织 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自 觉 觉接受党员的批评帮助和 监 监督。按照《大庆市县(区)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庆组通〔2010〕40号),进一步落实“抓书记、书记抓”的要求,建立健全“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
3.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1)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对大乘乳牛场党支部开展整顿,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党组织活动正常化。针对农业系统党委下属大乘乳牛场党支部组织建设不够扎实,以及造福工程安置点基础设施扶贫资金滞留在乡镇或村账上等问题,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钰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采取区领导挂点联系、区直部门挂钩帮扶、乡镇派驻工作组、选派驻村任职干部等措施,抓好软弱涣散村整顿工作。三是制定下发《2017年度基层党建有关问题整改方案》《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开展机关“党建体检”,推进党支部达标创星、农村党员积分评星、在职党员进社区、党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日前,孟津县召开2017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听取各党(工)委书记2017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全县基层党建质量水平全面提升。按照《大庆市县(区)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庆组通〔2010〕40号),进一步落实“抓书记、书记抓”的要求,建立健全“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县(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市直机关工委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三次党建工作会议,制定了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履职对责清单。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2014年至2017年每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告内容重复较多问题,由区委组织部长朱胜勇对区委组织员办负责人张斌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开展工作自查,总结分析2017年度全区发展党员工作做法成效、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二是针对赤门乡赤门村发展党员不够规范的问题,赤门乡党委对赤门村违规发展的3名预备党员不予承认,对未按规定程序转正的1名预备党员重新办理转正手续。给予该村两任党支部书记陈礼安、陈遵南党内警告处分,由区委组织部长朱胜勇对原赤门乡党委书记苏绍丁进行提醒谈话,由赤门乡党委书记陈健对原党委组织委员谢宏光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采取以会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基层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四是从严把关,增设发展党员初审环节,由区委组织员办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规范程序、提高质量。五是下发《关于对全区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对各基层党(工)委2017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的明确规定,是党员与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体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形式,所以,是否按规定交纳党费绝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检验党组织执行中央规定严不严、管党治党严不严,党员对自己的政治信仰践行得如何的重要标志,是个政治性很强的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有力
2017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通过构建明责、履责、追责、问责链条,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让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有力推动了全省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改进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社会评价、述责述廉、约谈等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会上,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成秋兴说,这次述责述廉评议工作,由述“廉”与“德”转变成述“责”和“廉”,更加突出了责任主体、更加强化了主体责任、更加夯实了工作基础。
(2)关于压力传导存在层层弱化的问题。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督促基层党委(党组)对基层党支部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党委巡察、述责述廉内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对民生资金、“三资”管理等五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民生资金、村级组织资金等管理使用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堵住村级组织资金管理使用上的漏洞。三是加大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18年1至6月,问责7件7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3人。
规范纪检监察的权力运行,认真梳理权力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廉政长效机制,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坚持与区检察部门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管理,确保了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安全、人员安全。成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意见》,梳理权力清单,排查风险点,制定全局岗位权力运行图,对廉政风险防控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管理,确保廉政风险有效防控。
2016年以来,省纪委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作为全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重点内容,出台《扶贫领域界定标准》。本报拉萨2月1日讯(记者 周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今年4月、8月,山东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两次到东平县召开聚焦扶贫领域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现场交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后泊村案就是其中1件。
2.落实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
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2014年,委纪委对委属单位班子成员约谈督促3次,委属单位领导班子上交述职述廉报告88份。县国土局纪检组长2015年述职述廉报告 2015年,在市局和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组关心和支持下,本人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的聚焦主业,履行党风廉政监督职责,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切实做到勤政务实,廉洁从政。镇党委高度重视镇纪委队伍建设,在换届期间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结构,选齐配强纪委班子成员,由3人增加至5人,落实纪委副书记专职化,班子成员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配齐配全纪检干部。
(2)关于落实监督执纪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定期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专题会议,完善公检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时立案查处22名公检法机关移交涉诉涉刑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二是针对峡阳镇原计生副镇长叶寿稿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跟踪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叶寿稿不该发放的2015、2016年度有关工资奖金7943元已清退到位,由区纪委副书记林孟贵对区纪委审理室主任陈琛和原区人社局奖惩股负责人马韵晓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要求基层纪委履职到位,2018年1至6月,全区70%以上的乡镇(街道)有自办案件。
(3)关于问责追究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加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1至6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9件,其中贪污贿赂6件,大案2件,科级干部7件。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1至6月,党纪立案审查1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7人。
(4)关于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担当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2018年以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培训30人次。全面加强队伍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能力建设,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和党支部作用,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和存在问题,抓早抓小,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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