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三大作风 夏红民在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3)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尽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总体上县乡党组织弱于省市,部门党委(党组)弱于地方党委,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弱于党政机关。有的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较为严重。对各级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仍然较为薄弱。选人用人、资源开发、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国有企业和高等院校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较为突出。“四风”问题新变种新形式时有出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难度较大。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有的甚至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责任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制定了战略部署,为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出发、再创佳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充实了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对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职责、工作内容作出了重大拓展和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在充分肯定我省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的同时,告诫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和全党核心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时代意义,时时事事处处践行“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尊崇核心、忠诚核心、拥戴核心。要深刻认识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省纪委每年要向省委常委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主动向中央纪委、省委和省委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市县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要制定并严格执行省纪委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深化作风转变。
(二)始终保持理论自觉,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丰富内涵、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全面掌握蕴含其中的新理念新论断新观点;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体现的坚定理想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科学思想方法,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更加准确地把握管党治党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把学习成果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实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