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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走向 经济走势跟踪(1807期)鲍威尔接棒耶伦(5)

2018-02-08 16:06 网络整理 教案网

吴宏耀介绍,中国正在制订《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简单说,文件是指导规划的,规划是落实文件的。事实上,在制定中央一号文件的同时,国家发改委已联合有关部门同步起草《规划》,现在《规划》的初稿已基本形成,正在按照程序进行报批。中国中共中央、国务院周日发布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要不断夯实农村经济发展这个基础,也要推动农村文化、治理、民生、生态等在内的乡村发展水平的整体性提升,并明确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五个中央一号文件,再到新世纪以来中国连续发布15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国一共发布20个中央一号文件。尤其是新世纪以来连续15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凸现“三农”问题在中国现代化进程当中“重中之重”的地位,彰显了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无论是此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抑或眼下的振兴乡村大战略,在设立宏大目标的同时,如何确保政策落实不跑偏,防止初衷很好的政策对其它领域产生不良的外溢效应,确保政策间协调,显然是该项大战略必须考虑的内容。其中严防地方政府借乡村振兴之名违规违法举债,在中国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的大背景下更具现实意义。

针对乡村振兴这样一个必须有真金白银硬投入的大战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提到,中央一号文件对于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有全面的谋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他指出,文件明确要求确保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公共财政首先得给力,要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通过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振兴。“这一方面需要说明的是,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规违法变相举债。”韩俊强调。根据部署,下一段还要出台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起草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估办法。要通过这些政策性文件把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落到实处。

不可否认,中国已经出台的20份一号文件对解决中国人温饱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都功不可没。但面对地区经济间的不平衡,贫富差距巨大,以及现行经济社会和城乡间方方面面的不均衡,现实生活中涉及三农问题痛点依然很多,这场振兴乡村的大战略仍是一场摸着石头过河的尝试。

韩俊提到,新形势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每年有大量农民离开农村、离开土地,人口大量迁移,在农村就出现大量农房、宅基地常年闲置。他称,武汉市做了一个调查,到2016年底,全市1902个行政村,农村房屋73万套,其中长期空闲的农房占到了15.8%。前不久去河南调研,一个216户的村庄,常年闲置的农房和宅基地有46户。大量的农房和宅基地闲置,任其破败是一个很大的浪费。利用起来就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他表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即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是借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在总结有关试点县(市)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个改革需要探索的任务。当然,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会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说,承包土地经营权,鼓励流转、鼓励适度集中,宅基地就不存在鼓励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问题。

下一步,在改革试点过程当中,需要认真的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法理研究。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结合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坐在办公室里是想不出办法的,目前社会上对宅基地制度改革关注度非常高,必须准确理解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改革是要鼓励大胆探索,看不清的问题先探索。但是,必须守住底线,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是让城里人‘下乡’去买房置地。”韩俊称。文件明确提出,一个“不得”和“两个严”,即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要严格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同时,在城镇化进程当中,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权,不能强迫农民以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为前提进城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