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教案下载 > 正文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包括 市长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4)

2018-01-31 15:07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二、建立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包括

今年年初,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贯彻落实《监督法》,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制度,包括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责任制度、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等,确保了《监督法》各项要求在检察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为切实做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们明确了相关责任,检察长为接受人大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检察长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接受监督工作负责。同时将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作为一项考核内容纳入了全年目标管理,明确了各部门、各环节人员的责任;并明确规定对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办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给予扣除考核分、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责任追究。

在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方面,我们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安排,认真予以落实,精心准备报告材料。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的,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7月,我们按照要求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了去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

在研究和起草各类重要工作决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我们自觉做到了及时征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意见,确保检察工作的规定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同时严格按照《监督法》和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要求,做好检察工作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材料的呈报、备案工作。对主任会议或常委会决定交由我院答复的质询案,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及时地进行答复,并根据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今年,我院在落实检察公用经费保障、制定“阳光考核”目标管理方案等方面都主动向人大领导及时汇报上级的有关要求,反映本院的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积极拓宽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渠道。

人大代表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认真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上,我们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积极组织开展各项联系活动,拓宽人大代表监督途径和渠道。一是经常邀请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认真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积极邀请人大代表为特邀形象、执法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全面接受人大代表对检察执法工作的监督、审查和评议;近年来,我院分别聘请了3名人大代表担任形象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今年已有5件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程序。通过形象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扎实工作,进一步维护了检察形象,提高了执法质量。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议案,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登记、呈报、督查、办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建立责任机制,确保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贯彻执行人大各项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今后,我院将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紧紧围绕人大的重要工作部署,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开展各项检察执法工作,突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加强司法诉讼监督”三个工作重点,坚持“狠抓办案,保证质量,促进公正,维护稳定”的工作方针政策,努力实现检察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为贯彻落实人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推进我市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构建和谐沅江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并做出积极的贡献。

市长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3篇

在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