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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运用矛盾分析法解读_如何运用矛盾分析法_矛盾分析法运用(12)

2017-02-07 20:19 网络整理 教案网

1、发展的实质

1、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

注意:发展属于运动变化,但并非所有的运动变化都是发展(前进的、上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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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展的普遍性

【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永恒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发展具有普遍性。

【方】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注意:①发展具有普遍性是指任何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着的,但并非任何事物都是发展。

②发展是运动变化,但运动变化不一定是发展(前进的、上升的)。

③发展是一种质变(前进的、上升的),但并非任何质变都是发展。

2、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

【原理内容】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方】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

3、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原理内容】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要果断抓住机遇,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要坚持适度原则。

注意:引起质变的量变,只有在达到一定程度,即量变积累到最高点时,质变才会发生。这就是说,一定范围和限度内的量变并不影响事物的存在,不会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

原理归纳:

发展观:1.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永恒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发展具有普遍性。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2.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这要求我们既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

3.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要求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坚持适度原则。

三、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法部分)

1、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

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矛盾,矛盾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发展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矛盾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

2、矛盾的含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含义:矛盾是指事物自身所包含的对立统一关系。这种矛盾是事物自身所固有的,人们不能任意制造,也不能任意取消,矛盾具有客观性。

(2)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

①含义: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包含两层含义:(1)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统一体中。(2)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②关系:同一性以斗争性为前提;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

③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同一性以斗争性为前提;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为同一性所制约。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对立统一规律

(3)对立统一原理

【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自身都包含着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