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与刀读书笔记_菊与刀读后感1000字_菊与刀读后感(6)
二.日本人政体原则
这里所讲的政体原则是孟德斯鸠意义上的。它是促使一个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人的感情,它决定了社会的法律以及其他生活内容。
很显然,他们的政体原则应当是“荣誉”。细心的读者这里会发现,前面已经提到,日本最高的上位法是“忠”,即对的绝对忠诚。这里我把荣誉作为最高的上位法,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实际上,“忠”正是追求荣誉的一种表现。而“忠”的对象尽管被加上了神格,被认为是无所不能的。但是,的意象却是社会所赋予的,他也无法摆脱社会对他的要求;因此他被非常巧妙得设计为原离俗务的“云上人”,为的就是苛守他所能带来的荣誉。因此,孟德斯鸠说:“在君主国里,法律、宗教何荣誉的训示,都莫过于对君主意志的服从。然而,这个荣誉也告诫我们,君主绝不应该训导我们去做有损荣誉的事,因为这使我们不能为其尽职”。或者在一些语境中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之所以要有“忠”是因为,人们需要一个东西来清楚得界定什么是“荣誉”,从而去苛守它。因此,在下令接受投降之后,人们用欢迎敌人、重建家园的方式来追求荣誉;一些“”的人甚至把管理者赶出去,用增加产量的方式来实现荣誉。
这种政体原则决定了,在日本,人们评价事物的准则不是“正义与否”,而是“伟大与否”。如前所述,善恶的意义仅仅在于它能否恰当得实现一定的目的。因此,人性、也同样被放到了一个非常低下的位置。在这里,不妨把日本民族理解为“一只军队”,从中来理解日本“各安其分”的等级制度。
日本的等级制度不是现代行政制度中的角色身份制,比如县长仅仅在行使职权时是县长,在其他语境下,他只是无差异的民事主体;而是一种固定的身份。正如美国人把平等和自由当作理所当然的一样,日本人把等级制度当作呼吸那样正常。
、自由等观念似乎是进不了日本人的大脑的。在美国,当人们回到家中时就会把一切形式上的礼节全抛掉。但是在日本,恰恰要在家里细致得观察和学习礼仪。母亲背着婴儿时应当用手摁下婴儿得头,教他懂礼节。幼儿摇摇晃晃学走时,要学的第一课就是学习尊重父兄。妻子要给丈夫鞠躬,孩子要向父亲鞠躬,弟弟要向哥哥鞠躬。鞠躬并不是徒具形式。它意味着:鞠躬的人原来打算自己处理的事情,现在则承认对方有权干与;受礼的一方也承认要承担与地位相应的某种责任。
所有日本人都是一支庞大军队的成员。它是金字塔型的,以为最高精神领袖,以“不可接触者“(贱民)为最底层。各阶层被固定得安排到自己的位置之上,并被安排了相应的特权。
比如,尽管毫无疑问是可以做任何事情的,日本关于的概念是在太平洋诸岛上一再被发现的那种概念。他们是神圣首领,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但他的人身则是神圣的,以至于不能亲自取食而必须由专人奉食,这奉食的汤匙都不许碰到他神圣的牙齿。他出门时必须由人抬送,因为凡经过他神圣的双脚接触过的土地都自动得成为圣地,而归神圣首领所有;他的话可以传达到部落诸神的耳朵里…….。但他一般并不发布实质性命令,而只从事一些道德说教,明治家故意造成的距离感对巩固的精神地位是很有好处的,“云上人”的说法其实具有两种涵义。
再如武士阶层,尽管具有寄生的特权,但即使农民所提供的赋税不足以养活他们,他们也不得从事劳动或商业,而只能节俭度日。正所谓“雏禽求食而鸣,武士口含牙签”,即使没饭吃也得叼着牙签充饱汉,维持武士的荣誉。又如农民阶层,尽管他们必须忍受武士之刀的而不得反抗,德川家康所颁布的法令中规定:“对武士无礼,对上司不逊的庶民,可立即斩杀”。但农民对农田的所有权受到保护,而在日本,有土地即有威望…….。总之,各阶层的人都很清楚自己的义务、特权和地位。如果受到损害,最低贱的人也会提出抗议,对方也会在制度的压力下作出调整。无论是上层还是下层,一逾越自己的特权范围,必将受到惩罚。比如在农民大规模的活动中,尽管农民的抱怨是合理的,国家也应当尊重。但是农民领袖破坏了“忠”这一基本法令,于是,在他们被拉上断头台的时候,他们的同胞也认为这是必须的,即使目睹行刑也决不。他们可以在事后建祠,但却认为行刑是自己所赖以生存的等级制法令的核心,必须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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