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与刀读书笔记_菊与刀读后感1000字_菊与刀读后感(5)
同西方的“原罪说”不同的是,他们有着“原义务说”。“原罪说”认为人一出生就是有罪的,世俗生活也难免犯罪;因此需要忏悔、改过和“行善避恶”。“赎罪”的对象是神和良心。而日本则不同意这种说法,他们甚至把中国人的道德箴言看成是中国人劣根性的表现,认为日本人的道德状况本身已经完满。但是,他们又认为人一出生便欠下债务:即与生俱来的、无条件的、无法履行完毕的义务。履行义务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忠”;另一类是父母——“孝”。其中“忠”是最高的,而中国古代的“准自然法”把“仁”给放到了“忠”的上头。对君王的“忠”并非无条件的,君王必须要施“仁政”,因此再麻木不仁的君王也至少要假装自己符合这样的条件,而且往往会失败。但在日本是绝对没有这样的说法的。他们甚至说:“要给父亲提意见简直是要求和尚蓄发”。
“原义务”之下还有“情义”,情义的对象是对主君(上司)、近亲属。、恩人以及自己的名誉。情义也是日本人身上的一道枷锁(当然,这个枷锁是我们意义上的枷锁)。尽管情义的地位低于“义务”,甚至是有条件的,但是它的地位还是要高于肉体的享乐以及对自己的关怀。这里我用日本家喻户晓的《四十七士》来说明这个问题。
一个大名受到了另一个大名的侮辱,由于在将军殿上拔刀的缘故,他被勒令剖腹。结果他的家臣们组织了其中“值得信赖”的四十七个人,长期筹划复仇计划。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假装堕落,弄得众叛亲离;亲人在他们脸上吐口水,骂他们是“不懂情义的人”;有个浪人为此还把自己的妻子卖到妓院以筹措资金;当妻子的哥哥(复仇家臣之一)知道她了解内部之后,就准备把她杀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杀妻、弃子、弑父。最终完成了使命。浪人们的行动震撼了整个东京。曾经怀疑过浪人们的亲友争先恐后得来和他们拥抱,向他们表示敬意。大藩的诸侯在他们向主君墓地的行进途中热情款待他。但是他们违反了未预先呈报就进行复仇的国法。因此他们还要尽“忠”,于是他们接受了幕府关于切腹自杀的命令……..。这个故事不断流传,翻印并被改编为电影。四十七士的墓地长期成为著名圣地,成千上万的人前往吊唁,留下的名片使墓地周围变成一片白色。甚至于在1937年的小学课本还说:“他们为主君报仇,情义坚定,应为永世垂范……于是,幕府经过再三考虑,命令他们切腹,真是一举两得之策”。
所谓的一举两得就是没有把他们自己的生命算进去,实际上这是符合日本人一贯思维的。在他们的价值位阶中,个人是最次的。在战争中,日本军队对军医和药品配置之少令人难以想象;在危险时刻他们甚至干脆杀掉伤病员(这当然不会导致抗议)。他们取笑美国人在飞机中安装救生设备;无法理解那些俘虏居然有脸让他们转告本国和亲属“自己还活着”,无法忍受俘虏们发笑——认为他们简直不能算是人。二战中日本电台有篇国内报导非常能说明问题:
“对司令官迈肯因受勋的官方理由并不是他们击退了日军。我们不了解他们为什么不这么说,因为尼米兹的公报已宣称他们击退了日军。迈肯因受勋的理由是,他成功地救了两艘损坏的美舰并把它们安全送到了基地。这篇小报导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实实在在的事,而不是虚构的。我们并不怀疑迈肯因将军确实救了两艘军舰。我们希望你们了解的只是这一奇特事实:在美国,救了两艘军舰就能受勋。”
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为日本的迷惑感到迷惑。实际上,日本人正是这样一个奇特的民族,他们把我们所理解的“牺牲”看成是理所当然的,正如同教信徒把行善避恶看作是理所当然的,新约圣经上说:“没有一个人能因遵守律法而称义,因为律法原本是要你们知罪的”。再善良的人也无法用善举来赎清他的原罪。
于是,我们也可以知道,为什么在日本小说和戏剧中,很少见到“大团圆”的结局;而中国或美国的观众则喜欢花好月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即使是在现代,日本的电影也是以男女主角的苦难为主题的,比如两个人相互爱慕却又不得不放弃所爱的人;或者是,妻子献出一切以挽救丈夫的职业生涯,而在丈夫成名前夕,妻子却隐身市井,最终在贫困中无怨得死去。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证明:剧中人为履行义务(或报答“情义”)而忍受了一切,任何不幸、遗弃、疾病、死亡都未能使他们偏离正道。在日本反映战争的影片中,我们看不到歌功颂德。看不到阅兵式和高喊“万岁”的冲锋。通篇都只讲牺牲和苦难。无论是描写日俄战争还是侵华战争,都是一个格调:在泥泞中的行军,凄惨沉闷的苦战和胜负未卜的煎熬、夜宿中国小镇;或是描写一家三代,历经三次战争后仅有的家人:一个瘸子、一个瞎子、一个瘫痪病人的故事。对日本观众来说,只要银幕上的任务处处都在尽力报恩,这就足够了。所以,这些电影乃是日本军国主义的宣传工具,而非反战宣传片。电影的制作者知道,这些电影是不会在日本观众中激起和战情绪的。
直接问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