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金 金代泰和通宝折二考(彭涛)(2)
这是因为北宋时期,铜钱主要投放于北方以应付军事开支,又执行聚集现钱于京师(今开封)的财政政策,导致“靖康之难”后,大部分的北宋铜钱留在北方被金国获得,南宋所继承的留存于东南地区的铜钱,数量占比很小。这正是南宋出现“钱荒”,推行“行在会子”纸币,在江北行用铁钱的根本原因。
金国也有烦恼,产铜地区大多处于南宋境内(其实南宋也头疼,原铜产量只有北宋时的十分之一左右),原料供应成为棘手的问题,大大限制了其新增铜钱的能力。虽然金继承了大部分的北宋铜钱,但新增无望,官方与私人的积存储藏(主要原因)、铜钱外流、熔钱铸器等因素,又导致市面流通的铜钱越来越少,所以也出现了“钱荒”。金世宗统治的中期,“钱荒”的影响逐渐扩大,于是一系列的政策陆续出台:
1,严格执行“铜禁”与“钱禁”;
2,收缴民间铜器,大定十八年(1178年)设监于代州,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设监于曲阳县,铸“大定通宝”小平铜钱,即使赔本也坚持生产;
3,将官库所积存现钱投入流通(实际执行并不到位);
4,将库存的“大观通宝”大铜钱作折五投入流通;(注:原北宋京畿钱监所铸造的大型“大观通宝”折十钱,在改为当三使用时,重量超过币值,因此北宋官方的库存并没有投放流通,一直留存到了金代)
自此金代货币制度中,流通的铜钱就有四等币值:小平、折二、折三、折五,绝大多数为北宋旧钱。
赔本铸钱对于解决“钱荒”问题,仍然是杯水车薪,金章宗继位后,罢废了代州与曲阳县的两个钱监,将解决货币危机的注意力转向纸币-----“交钞”。(注:推测某钱监在停闭前铸造了“明昌元宝”小平铜钱)
金章宗改革钞法,发行大钞(1贯至10贯五等大面额)与小钞(100至700五等小面额),废七年换界之法,永久流通,许以旧换新,官方支俸与税收均许折以“交钞”。由此使得纸币“交钞”:增大了发行量,扩大了流通区域,扩展了使用领域,成为金代货币中的重要部分。
随着发行量的增加,官方对于“交钞”利于出,讳于收,几年之内“交钞”的信誉就出现危机,流通不畅。为了调控钞法,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年)下令实行“限钱禁”,以法律形式禁止私人超限积存铜钱,但实际操作难有成效;承安二年(1197年)实行“银钞相兼法”,以法律形式承认白银为正式货币,铸造“承安宝货”1两至10两银锭为流通货币,视白银为纸币“交钞”发行的准备金之一。这是中国货币史上自西汉“白金三品”后,又一次白银正式货币化的尝试,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此时,金代货币制度变为钱、钞、银三者并行。
铜钱:小平、折二、折三、折五;
交钞:大钞,1贯、2贯、3贯、5贯、10贯;
小钞,100文、200文、300文、500文、700文;
(以小平铜钱为纪值单位)
承安宝货:1两、1两半、2两半、5两、10两。
(1两法定等于2贯铜钱或交钞)
白银与铜钱的兑价在民间是上下浮动的,官方规定的兑价执行得并不顺畅;此外,民间白银大多铸为铤型,流通交易时需要切削、称重、验色等环节,然而“承安宝货”作为法定货币,标记重量和无须验色,诱使民间参杂铜锡大量私铸,导致市场混乱、流通不畅。承安五年(1200年),罢铸“承安宝货”,保留白银作为法定货币(1两合2贯)的制度,不再限定民间交易的形式。
铸造白银货币失败,交钞流通不畅,金章宗的目光又重新回到铸造铜钱上。泰和四年(1204年),试验铸造了“泰和通宝”真书系列,有五等大小。按金代币制分别为:
小平、直径24.5mm左右;
折二、直径29-30mm左右;
折三、(原“崇宁通宝”折十型,直径33mm左右);
折五、(原“大观通宝”折十大型,直径41mm左右,见嘉德2010年秋拍/园地“泰和居”泉友发图,直径41-4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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