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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 改革的历史:商鞅之后,只有最近一次才再次成功!(7)

2018-02-14 14: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诸项新法中,青苗法的实质是官办农业金融。王安石有基层工作经验,他在浙江做县令,看到小农的破产往往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青苗播下去了还没有收割,旧粮已经用完,上下两季接不上,农民没有办法,只好去借高利贷,富商囤积居奇,借机盘剥,利率高达100%到200%,农户无力还债,破产典当土地。王安石看出问题所在,于是设想用官办金融取代高利贷,以解农民的燃眉之急。这真是个用心良苦,是个替贫下中农着想的好官,当然,他保小农的终极目的还是为了保国家财政。所谓青苗法就是政府在春播时放出贷款,利息20%,收割时敛取本息。用今天的标准衡量,20%的利率不是高利贷吗?但和100%的市场利率相比,还是给了农民很大的优惠,这个顶层设计的出发点无疑是很好的,但为什么在实践中行不通呢?

执行青苗法,政府以国家的粮食储备作为本钱,储备本来是作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用的,农业社会中一地出现天灾,粮食歉收,会有大量的农民破产,变成流民,威胁社会稳定,所以历代王朝都建有粮食储备。王安石盘算,那些粮食存在仓库里平时也没用,何不拿来当本钱放贷,既帮助了农民,还赚取了利息收入。

用国家的粮食储备,当然不得亏本,这意味着官员在发放青苗钱时,必须能判断农户的信用,也就是欠债不还的风险,但政府官员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去判断农户的信用风险。于是王安石又进行了设计,指令官员下去清点农户的财产,按财产从富到贫分成几级,让农户用财产作为抵押来借贷,按财产多寡决定信贷数量。结果富户贿赂官员,虚报资产,骗取官方的低息贷款,然后按市场利率转贷给贫户。贫户由于没有什么财产,从政府那里借不到钱,真有需要,只能从富户那借,而富户一转借利率就不是20%了。反对青苗法的大臣上书皇帝,说由富户转贷或者担保的贷款利率实际是80%到100%,和市场利率所差无几。

更糟糕的是,政府出本钱,而80%到100%的利息收入财政只得到20%,大部分落入官员和豪富的口袋。青苗法在执行中弊端丛生,推行不下去了,王安石派出41位朝廷大员分赴各省督导,强行摊派,搞得下面鸡飞狗跳。在众多大臣的反对下,皇帝下诏禁止强贷,重申自愿原则。但是自愿的结果就是贷不起的仍然贷不起,能贷到的利率跟市场上的差不多,最后获利的还是经办官员和豪门大户。连盛赞王安石的后人梁启超也承认,政府办不了金融,应该由民间来办。梁启超推崇王安石,为他作传,这与晚清时局有关,作为变法派,梁启超对历史上的变法人物给予很高评价。

均输法的目的是改善实物租税的收纳效率,今天不在这里展开讲。

市易法是用官营的批发、零售业替代市场,目的是平抑物价。“魔鬼在细节中”,市易法同样在执行中碰到无法克服的困难。第一个问题是政府没有信息,要想执行青苗法,把贷款如及时雨般的送到农户手里,同时又能够保证偿还,国家不至于亏本,官员就必须掌握每一个农户的信息,不要说古代,现代的官僚体系都不可能做到。经营国有的批发和零售网络,也要有信息,官员的任务是高买低卖,平抑物价,但高买低卖必须了解全国市场上的商品价格,购买丰收地区的低价粮,运到歉收地区来平抑粮价。官员既无信息,也没有激励办好上面交待的差事。相反,他们依靠商人提供信息,或者委托甚至雇佣商人经办,官商勾结从中牟利。

王安石设计的所有新法都绕不过这两个问题,一个是信息,一个是激励,青苗法和市易法也都栽在这上面。

更大的激励不协调出现在朝廷上,变法的目的是抑制豪强,而豪强正是大小官员,他们怎么可能拥护和推行新法呢?宋神宗发现了这个问题,说为什么士大夫都反对变法,而不问新法对百姓有什么好处呢?宰相文彦博反问:皇上您是和士大夫共治天下还是和百姓共治天下?话说得很直白,你到底应该以谁为重,士大夫还是老百姓。变法伤害官员的利益,依靠官僚体系推动改革,本身就是个悖论,他们不会有积极性推动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