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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自由主义 大国的归宿只有一条路:被误读的“孟德斯鸠定律”(3)

2018-02-10 17:02 网络整理 教案网

孟德斯鸠没有来过中国,但他对中国的体察,超过多数西方学者。他的一个重要洞见是:礼教对人的捆绑与腐蚀,与法律下人与人的理性结合,存在天壤之别。礼教养成的感情,而非法律约束的意志,就是大清子民的普遍精神,也就是“中华帝国的统治精神”。

真正的自由,是受法律保障的自由;大清的“自由”,则是受“道德”保障的自由——你需要听话、懂事,而不是具备独立思想和叛逆思维。表面看来,家家户户“尊老爱幼”,但一切都在三纲五常的前提下。倘有“忤逆”,父亲打死儿子,皇帝杖毙大臣,这样的悲剧常常发生。

说到底,专制的根本特征就是法律的缺失:“专制政体也是一人单独执政的政体,既无法律又无规则,全由他的个人意志和喜怒无常的心情处置一切。”

然而,两千多年来,“民众的忍受极限”时常被撞击,政体却从来都固若金汤,偶尔只是城头变幻了大王旗。无论它是一种特色,还是一种宿命,它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孟德斯鸠说:自古至今,之所以大多数民族屈从于专制政体,原因是,创立一个“宽和政府”,需要整合并调控各种力量,这是“一项立法的杰作”。

它自然是一项杰作。换言之,与其说专制政体适于东方人的国民性,不如说它是立法失败的结果。比如,貌似并不复杂的分权制衡,为何在民主国家印度总是枝蔓横生?作为孟德斯鸠定律的超级样板,美国的繁荣富庶让无数人羡慕,尽管多年来美国提供了颇多经验,但有哪个国家“复制”成功了?

水到,渠成。凡变化来临之前,都必有微观的集体演化。对一国、一民族来说,一种新的普遍精神能否逐渐养成,至关重要。古典自由主义就像大地干渴,需要的是雨露浸润,再大的惊雷也没用。

如果说法国大革命是惊雷,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就是绵延不绝的雨露。我们需要它,不是因为政治的诱惑,实在是我们自身生活的召唤。与其他很多思想类经典最大的不同,这是一部所有人都需要了解的书。阅读本书一点不会感到乏味,它充满了智慧,但却通俗易懂,书中时不时跳出来的格言,在当代仍然熠熠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