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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增强政治意识_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_教师增强政治意识(5)

2017-12-16 22:01 网络整理 教案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对在人大工作的同志来说,讲政治必须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面对错误思潮和模糊认识能够挺身而出、敢于斗争。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巨大优越性,我们要理直气壮地讲,要经常讲、反复讲。我在会见外宾时就经常讲,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就在于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充满信心。

第二,要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大肩负人民的重托,要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结合县乡人大工作实际,我这里着重讲讲做好监督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为什么要增强政治意识

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和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各级人大要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实行正确监督,关键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实行有效监督,关键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加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监督工作做得好不好,不能只看听了多少个工作报告,搞了多少次执法检查,关键要看有没有实实在在的成效,能不能得到人民群众认同和拥护。要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提出了要求。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要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有益探索,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客观需要。这些年来,广东等地方人大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许多好的做法经验。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与财政部密切配合,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希望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把这件事重视起来、切实抓起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相关工作进度,早日实现预算联网监督,不断提高预算审查监督水平。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的又一项法定职权和重要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各级人大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实际依法推进,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形成加强改进工作、推进事业发展的合力。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通过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同级党委工作部署。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计划安排、讨论中的重要分歧意见等,人大常委会党组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决定决议草案,要先报同级党委同意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要按照中央文件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抓紧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和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好重大事项的范围和重点,着力提高讨论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对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基层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