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组织参与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职组)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院,省教科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告》(教职成厅函〔2017〕3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陕教职办〔2017〕4号)精神,现就我市组织参与全国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中等职业教育组赛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跟地点
1.比赛时间:2017年11月25日—27日。11月24日报到。
2.比赛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具体地点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二、参赛项目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设公共基础课程一组(语文)、公共基础课程二组(公共美术)、专业课程一组(能源与新能源类)、专业课程二组(石油化工类)、专业课程三组(信息技术类)、专业课程四组(医药卫生类)、专业课程五组(文化艺术类)、专业课程六组(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设公共基础课程组(除物理、公共艺术以外的其它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二组(休闲保健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体育与健身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设加工制造类相关专业《钳工技能实训》课程中“平面锉削”有关内容、财经商贸类会计专业《会计基本技能》课程中“手工点钞”有关内容、旅游服务类高星级饭店营运与管理专业《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中“餐巾折花”有关内容、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绘画》课程中“简笔画”有关内容等4 个组别。
三、参赛人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分配名额,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赛项参赛学生从2017年全省中等职业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相关赛项获奖学生中择优推荐,信息化实训教学赛项参赛学生从省教科院组织的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信息化实训教学赛项参赛作品遴选获奖学生中择优推荐。
四、参赛要求
1.请各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立即通知参赛学生,确保按时递交报名资料并参与大赛。
2.各赛项均可以个人(在职学生)或课堂团队(同一学校在职学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队伍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老师为第一完成人。同一学校在同一赛项的同一组别中限报1件参赛作品,每位学生限报1 件参赛作品。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告》(教职成厅函〔2017〕34号)及所附参赛视频制作要求、大赛评分指标、大赛赛项方案等有关材料能在竞赛官方网站()和教育部政府网页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页面察看。
4.参赛教师能选择比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职业学校企业制造实际教学实例库相关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跟实际教学,相关资源能从竞赛教学资源支持系统(智慧职教 、爱课程网)获取,或登陆大赛官方网页有关链接。
5.参赛作品要为原创信息化大赛教案格式,资料引用要标明出处。作品如引发知识产权异议和争议,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经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对竞赛成果的公益性共享。
6.比赛采用匿名方法进行,禁止参赛学生进行省市、学校跟个人状况介绍。经确认,故意透漏相关信息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7.由省教科院安排专人负责参赛学生的辅导和参赛组织工作。
8.参赛教师差旅费按相关条例由所在单位报销。
五、资料报送要求
1.本届大赛的报考和电子版资料上传工作在竞赛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化大赛教案格式,请各参赛教师于2017年9月6日(星期三)前联系省教科院负责人员,获取报名用户名和密码,于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并在官网网站生成《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报名表》(单项表),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前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2.请各参赛队于2017年9月30日(星期六)前,完成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和信息化实训教学大赛讲解视频、教案、说课稿以及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课堂实录视频、教案的网上提交工作,并迅速与竞赛官方网站有关工作人员电话核实。
3.除报名表、汇总表外,参赛材料不得出现省市、学校跟参赛学生的任何信息。如发生参赛视频或文字材料泄露相关信息的,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4.各参评教师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应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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