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我部将继续参加全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教职成司函[201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我部将继续参加全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信息化大赛教案格式,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赛项目
1.中职组。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数学、物理、化学)、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专业课程二组(轻纺食品类)、专业课程三组(教育类、休闲养生类、体育与健身类)、专业课程四组(文化艺术类、司法服务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设两个小组,分别限定教学内容。备选方案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官方网站发布,大赛组委会在网上投票的基础上研究确认比赛内容。
2.高职组。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英语)、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专业课程二组(交通运输大类)、专业课程三组(财经大类)、专业课程四组(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设两个小组,分别限定教学内容。备选方案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官方网站发布,大赛组委会在网上投票的基础上研究确认比赛内容。
三、赛项要求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要基于现代教育观念跟课堂理念信息化大赛教案格式,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学生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模式、考核与评判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能对于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学生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争议。
(4)以个人或教学队伍的名义报名。以教学队伍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应为同一职业学校在职学生,成员不超过3人。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利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课堂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
(1)参赛作品要按照信息化教学设计,根据教学内容的规定和课堂对象的特征,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与学方法,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5-45分钟。
(3)参赛学生要选择比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系统中的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跟实际教学(资源免费使用范围仅限于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教师能将竞赛专用系统以及教学资源下载安装到本地计算机使用。大赛专用系统已经覆盖的资源,参赛教师能自行选择或制作,通过系统添加个性化教学资源的用途导入后调出使用,自行添加的资源应确保无知识产权异议和争议。
(4)以个人或教学队伍的名义报名。以教学队伍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应为同一职业学校在职学生,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老师为第一完成人。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调研教师在信息化环境下,针对给定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跟实际操作的能力。
(1)参赛学生自定义教学情境,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用好现场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数字资源,解决实训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参赛教师要充分使用现场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工具,完成要求的操作,并展示操作效果。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学生的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争议。
(4)以个人或教学队伍的名义报名。以教学队伍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应为同一职业学校在职学生,成员不超过3人。
四、比赛内容
1.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院公共基础课程和大类专业基础课程的,应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院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或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规定,参照相关课程变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跟设计。
2.参赛内容为高等职业学院公共基础课的,应参照相关课程“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跟设计。
3.参赛内容为专业技能课内容的,应根据教育部已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或《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教学规定,参照相关课程“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跟设计。
五、比赛方式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现场比赛的形式进行,赛前完成课堂设计。参赛学生拍摄不超过10分钟的讲解视频(录制软件不限,具体音视频技术指标规定另行通告),讲解信息技术在课堂过程中的利用及教学的实际效果。经网络评选荣膺联赛的参评教师,决赛时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采取网络评审的形式进行,参赛学生按照信息化教学设计和教案实施课堂教学(35-45分钟),录制课堂教学视频提交大赛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人士进行网络评审。
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确保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清晰体现学生课堂教学状况,画面能在不同机位间切换(具体音视频技术指标规定另行通告)。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教案内容一致。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采取现场赛事的形式进行,参赛教师按现场抽签次序进行复赛,讲解教学设计20分钟(含现场操作),答辩5分钟,换场3分钟。
六、参赛要求
1.以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参赛学生须经各县级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选拔产生。省级赛事原则上于2015年8月10日前完成。
2.参赛学生须为职业学校在职学生,每位老师限报一个赛项的大赛。
3.已举办过历届全国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竞赛并取得一、二等奖的作品不得参加2015年比赛。
4.参赛作品要为原创,资料引用要标明出处。作品如引发知识产权异议和争议,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5.经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对竞赛成果的公益性共享。
6.比赛采用匿名方法进行,禁止参赛学生进行省市、学校跟个人状况介绍。
7.各代表队报送的信息化教学设计大赛参赛作品,每个小组不超过2件;信息化课堂教学大赛参赛作品,不得有课程(公共基础课)或专业类(大类)的重复;信息化实训教学大赛参赛作品,每个教学内容限报1件。
七、其他
1.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有关信息将在大赛官方网站(或)公布。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专用系统能从竞赛官方网页登陆,该虚拟现实三维互动教学系统()为竞赛教学资源支持系统,各赛项参赛学生均可申请免费下载系统工具以及教学资源。
3.资料申报、网络报名等规定另行通告。
4.联系人:刘俊,010-66096722。
附件: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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